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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特色资源利用的相关分析研究
 
更新日期:2019-11-27   来源:广西民族研究   浏览次数:19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少数民资特色资源的基本内涵与本质特征截止到目前为止,少数民族特色资源在学术领域还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还没有官方和学术定义,对其外延也

 
(一)少数民资特色资源的基本内涵与本质特征
截止到目前为止,少数民族特色资源在学术领域还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还没有官方和学术定义,对其外延也没有进行具体的讨论。关于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使用,在不同语境下有着不同的指代和外延。有些情况下特指少数民族地区物质特色资源(如民族建筑、民族特色村寨、民族自然生态资源等),有些情况下指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特色资源(如民族风俗、民族节日、民族工艺、民族艺术等),有些情况下指既包括以上两个概念的所涉及范围,还包括众多的民族人口资源、民族劳动力资源、民族科技资源等。基于知识学的立场,所谓少数民族特色资源是指在一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内,在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形成存在的物力、财物、人力等一系列具有浓厚民族特性的物质要素的总称,是民族地区群体成员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为了应对挑战和需要、满足需求与发展、并在一定技术经济环境条件下发掘开发和发明产生的,能够直接或间接对民族地区人口生产生活发生作用的综合形态资源。而这种综合形态也是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民族性、社会性、人文性、继承性、差异性等特征的展现。
(二)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本质特征
民族性是少数民族特色资源存在的根基。少数民族特色资源是在少数民族地域,由少数民族共同体在与自然和社会的共同相处过程中不断形成、累积、挖掘、开发、继承下来的具有民族特性的一种结合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资源,是少数民族群体在改造自然和适应社会过程中的一部分,更是少数民族群体自身在现实生活中民族自信心、民族凝聚力、民族归属感的具体体现。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民族性主要体现在地域范围、关联主体、组成结构、实践过程这四个方面。在地域范围内,少数民族特色资源从宏观上看大多存在于民族地区范围内,在微观上则在以少数民族群体为主要居民的社区当中呈现;在关联主体上,涉及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相关主体实践者、资源利用者、利益相关者都是生活或者是居住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体;在组成结构上,少数民族特色资源并不是把民族性作为单一存在的特性,而是在资源的多元特性共同存在的环境中作为突出的那一部分;而在实践过程上,无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上来看,都是处于与其他多元资源共同存在的实践利用中,尤其是在微观上的利用过程中更能显现出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民族性。
少数民族特色资源作为社会上的一种资源,其自身的形成、挖掘、开发、利用。发展等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社会交往、社会生产中实现的。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在特定的社会形态下,有着相适应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力,这就导致在不同社会形态下的少数民族特色资源会同当时社会的生产方式以及生产力相适应,从而在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都会存在着不同。比如在奴隶社会中,由于当时的生产方式以奴隶占有制为主,在种类上几乎就是以各个民族或族群所在的自然资源以存在形式,而随着社会形态的更替,不仅在种类上出现了少数民族人力资源、少数民族资本品以及少数民族科技资源等,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和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少数民族特色资源是通过社会中的成员在其生产活动中实现的,社会成员不仅仅包括少数民族群体还包括了其他社会群体,这就决定了在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利用过程中,谁都可以掌握和利用它,并通过一定的途径、方式、程序等转化成社会所需的公共产品,从而创造出社会财富。
少数民族特色资源是在一定民族区域内少数民族群体共同享有的地域特色资源,是少数民族群体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通过将民族性情、民族风俗、民族价值观念和宗教意识等精神内涵,创造出或寄托与特定的客观物质上,并在此过程中体现出其人文价值。少数民族特色资源扎根于少数民族群体独特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价值取向等社会生活之中,蕴含着民族特色资源的精神价值,体现着民族群体在对待资源的思维惯性、利益表达和利用意识的独特人文性。比如在民族艺术中,通过歌舞艺术的传承和展示,可以探究出历史中少数民族群体在劳动生活中的表现,也可以折射出少数民族群体在宗教意识上面的认识,更是能够反映出民族区域内的社会历史和映衬出少数民族群体的情感抒发。这些都是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人文价值在利用过程中的体现,也是我们领会少数民族人文底蕴,追溯少数民族的历史渊源,理解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重要载体。
少数民族特色资源是在不断累积,挖掘、开发、发展的,这也正是其继承性的表现。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经过一定阶段时期的积累,就会转化成一定程度上的产物,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进行长时期的保存与继承。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少数民族特色资源,会随着不同阶段社会生产生活的开始,在继承以前的基础上,又会创造出新的资源,通过继承与发展的循环过程中不断向社会生产过程中渗透,来适用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使得资源种类不断丰富、资源数量不断增多、资源质量不断提升。当然,少数民族特色资源是在继承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各个民族区域内的政治经济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对民族特色资源中的人力、科技等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以及在自然资源的分布的先天上差异,就导致了少数民族特色资源无论是在挖掘、开发、利用等实践过程中都存在着差异性。
(三)少数民族特色资源与社区治理的内在联系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我国不同区域间形成了极具特色的人口流动现状。尤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为了摆脱由地域差异带来的贫困,实现在经济层面的获得感,越越来越普遍的少数民族人口开始进入城市谋发展,并在社区中寻认同。少数民族群体在融入社区的过程中,使社区治理更具复杂性,与此同时也给社区增加了资源存量,而如何利用少数民族特色资源为社区治理所服务,成为社区各个主体面临的新问题。
少数民族群体在社区中存在着世居和外来两种类别,从已有的研究来看,无论哪种类别对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关注和参与都存在着缺失,但对社区内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认同度是一致的。面对少数民族群体在社区治理中的低参与,利用少数民族特色资源可作为参与吸引物,而针对社区治理中资源利用的依赖困境,少数民族特色资源可充当资源供给品。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利用为社区治理提供了新的创新路径,社区治理也为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利用构建了政府、市场、社会合作网络。总之,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本质特征以及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互相关联和互相影响的,其本质特征是通过在社区治理中各种参与主体在实践利用的互动中展现的,因此,对社区治理中的多元参与主体来说,少数民族特色资源的利用是他们共同面对的问题,这需要政府在利用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也需要市场的良序介入,更需要社会的广泛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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