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恰如习总书记所说,“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改革的巨轮正在驶入历史的三峡,改革的任务越来越艰巨,矛盾越来越凸显。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华民族只有万众一心,知难而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才能实现伟大梦想,创造美好生活。改革实现破局,需要从策略、路径、保障等各个方面做好筹划。
在改革策略上,今天的改革必须直面问题,要有长远眼光,杜绝短期行为。今天我们面临的改革任务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客观而言,这是之前短期行为带来的必然结果。如当年对土地批租年限的设计仅是一种权宜之计,虽然解决了当时的眼前问题,但批租期限届满,续期问题仍然无法回避。实际上现在各地已经陆续有土地批租期满的案例出现,地方上也都是做个案处理,并没有给出系统的解决方案。习总书记强调,雄安新区的建设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正是本着对国家、民族负责的态度,着眼长远,放眼未来,系统思维。国家政策要管长期,不能谈的是远大理想,做的是短线操作。如果说政务人员考虑的是三年五年的任期轮换,政客考虑的是三十年、五十年的职业生涯,政治家的时间单位则以千年计,超脱个人、派系的利害,考虑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改革路径上,渐进改革、边际优化的成功经验需要继承。渐进改革之所以成立,并不完全基于其现实的可行性,同时也是因为其对于既成事实历史成因的尊重。如房地产由预售制转为现房销售,可采取对新批租土地实行现房销售的方式渐进推行,而对于存量房地产,由于当年在土地批租时并没有规定必须现房销售,出于对历史契约的遵循,应允许权益人维持原先做法,采取预售制。房地产税改革,也可以在雄安新区试行强化版本,在房价/租金较高的区域推行弱化版本,在增量上做文章,为全国树立改革样板。当然,以增量改革推进存量改革,是要在合理的过渡期后实现并轨,而不是长期保持双轨制。作为权宜之计,双轨制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应予取消,不宜将其固化为制度常态。
在保障措施上,应适度集权,以有效推动改革进程。改革到了攻坚阶段,需要社会上下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共谋大计。在这样的历史关口,适度的集权十分必要,2018年,中国进行了修宪,合并了国税与地税系统,新成立了国家监察委员会,正是顺应形势发展,保证政令畅通,克服短期行为,维持政策连贯性的必要举措。适度的集权是为了有效推进改革,是为了更合理的分权,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方能善作善成,再创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