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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映师”到“放映商”
 
更新日期:2019-12-02   来源:新闻大学   浏览次数:28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电影放映是劳罗在上海最仰仗的生意。根据劳罗的自述,他在上海最初借用一家茶馆放映电影。失败后,将福州路的群仙戏院改造成能容纳300余人的电影院,

 
电影放映是劳罗在上海最仰仗的生意。根据劳罗的自述,他在上海最初借用一家茶馆放映电影。失败后,将福州路的群仙戏院改造成能容纳300余人的电影院,票价分一元和六角两种。每天放映四部一本长的旧短片和一部新片。 群仙戏院的生意大获成功。劳罗趁热打铁,扩大自己的放映生意。资料显示,20世纪十年代,劳罗先后在汇中宾馆(Palace Hotel)、丰茂公司(Alfred Ross)、 亚路亨白酒店(Alhambra), 郝思倍(S. Hertzberg)主办的圣乔治花园、漪园(E Yuan)和法国花园(French Garden) 等地放映电影。闸北的夜游园—华园—据说也是以劳罗的名义开设的。
20世纪第一个十年见证了劳罗从“放映师”到“放映商”的转型,也见证了中国人逐渐参与到电影放映的过程。与上海最初的几次放映相同,劳罗最初来华在群仙戏院也许是自己亲自放映电影。但至少到1907年,劳罗已经从放映师转型为放映商。这一阶段,劳罗雇佣本地人或者将放映业务外包给中国本地人,自己则担任组织者的角色。中国人开始掌握电影放映的机器和技术。1907年的案例显示,劳罗以每晚银25元的价格与丰茂公司签订放映合同。然后再以每晚银12元的价格将业务转包给中国人,每晚净利润13元。这位不知名的本地人拥有自己的放映机器,租赁影片放映(不确定是否是租自劳罗)。劳罗并不到场,放映的也是较为陈旧的影片。这位不知名的放映员应是最早的中国电影放映员之一。他承包了劳罗的放映业务,已经独立掌握放映技巧。除此之外,劳罗的公司也会直接雇佣本地员工或买办经营。1909年劳罗雇佣的两名中国员工是Chang Y.S.(张延钟?)和Chang, A. T.。德祥银楼主人邓志扬则在劳罗公司担任过很长时间的买办。在这一时期,若放映发生纠纷,劳罗则可以利用他意大利侨民的身份得到治外法权的保护。1908年闸北寄园因未交警局捐款被封,劳罗置于寄园的摄影机器也被查封之列。但劳罗可以通过意大利领事照会沪道移请巡警总局办理。有些精明的华商也会想办法“串托洋商出名”,意图官府与之交涉时会有所顾忌。1907年开设在闸北华园就是以劳罗的名义开设,但“实系华人所开,不过串托洋商出名,希图阻扰警政“。 当然,这种挟洋自重的办法不一定次次凑效。尽管有劳罗意商的招牌,华界警察局照样禁止了华园通宵营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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