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余额制度自诞生以来就有着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性。因为融资余额交易因为其本身特有的放大风险和收益的属性而带来市场累计风险的集中。需要合理的化解融资余额交易带来的累计风险。完善对融资余额制度的监管,增强对信用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的风险管控。在 2015 年股灾前夕,市场出现的各类杠杆配资,股指也因此大起大落。监管机构一刀切的清理了所有场外配资交易以为这样可以化解市场风险。这样的监管举措成了市场大幅波动的导火索,并没有有效的化解市场风险。这次股灾说明了我国监管机构对证券创新行为的监管能力经验不足。应该逐步减少因为一刀切而带来市场剧烈震荡。应稳步扩大融资余额标的,稳步扩大融资余额标的。融资标的扩容应当做到不仅仅是标的数量上的扩容,更要做到质量上的增加。这样可以增强融资余额交易的吸引力,削弱中小板、创业板的泡沫累积,实现股价真正反应公司质量的目的。在交易事前,需要加强对投资者的资格审查,只有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才能够参与交易。股价的波动要在合理可控的范围之内,不能够引起市场的大幅剧烈波动,从而引起恐慌性踩踏抛售事件。在交易事中,需要对投资者担保品价值进行每日清算,设立警戒线和最低线。尽量采用柔性平仓行为,减少强制平仓的次数。在事后,要积极开展融资余额交易商和投资者教育,引导融资余额交易走向成熟。
在中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大多是投机性的。只有将我国资本市场参与主体向主要由机构投资者组成方向上引导,才能避免因投机氛围过于强烈而导致风险过度集中,市场剧烈震荡。当存在一些股票市场政策信息时,个人散户投资者往往具有比较高的投机色彩,他们会反应过度,甚至对没有业绩支撑的概念股往往有着很浓的炒作兴趣,间接导致股市整体波动。在没有足够风险管理意识的前提下使用融资工具会带来市场波动性的增加和流动性的减少。正确的使用融资余额交易制度有助于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减少波动性。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分析、风险管理上有着强大的优势。
因此研究融资余额对中证1000指数波动率和流动性的影响,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指导融资余额交易走向成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