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参与能力
失耕边民的政治参与能力主要体现在其参与社区决策、利益诉求表达的权利正当行使,但经过实地调研考察发现,失耕边民群体普遍存在政治参与不足、政治主体意识不强、利益诉求表达不畅的情况。
随着国家对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云南边境地区的公民参与政治的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发展,但基层政治环境还存在诸多问题。对于失耕边民群体而言,首要问题是边民的政治参与不足。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中第十条规定,:“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但在实际操作中,被征地边民往往只是头天接到来自村委会或社区委员会的通知,第二天耕地就不属于自己了,征地环节大大缩水,边民参与政治制度落实存在不足。其次是失耕边民的政治主体意识不强,这一点也是我国广大农民的存在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村(社区)干部选举、集体决策投票、村(社区)事务监督中,边民群体未能切实履行自身政治人的权利,仅凭物质来往、血缘关系、情感远近等非理性因素影响便进行投票,对村(社区)事务、制度运行缺少主动监督意识。最后是失耕边民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不畅。在和失耕边民群体的访谈中,大部分失耕群众都认为自己耕地的补贴价格与当下“地上产业”的收益存在较大的落差,心理上极度不平衡,但是又不知道向谁“吐露心声”、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心理的不平衡只能化为怨气积攒心中,难以表达,政治参与能力受到极大的限制。
(二)经济自由能力
失耕边民的经济自由能力主要表现在家庭的收入与支出变化、家庭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是否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通过对边民征地前后的家庭收支结构、生计方式变化及家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失耕边民的生活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善,但存在生活方式不适应、生活资金不充裕等问题。
“补偿款+社保”的征地补贴方式,让边民在短时间内较快的摆脱了过去在地里田间辛苦劳动的生活方式。同时借助国家扶贫搬迁的政策福利,边民还可以享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无息贷款,通过无息贷款和熟人借贷,边民获得了一大笔资金,而这笔资金的用途大多选择用来改善自身居住环境,盖洋房、买家具、买车等。虽然边民的生活方式在短时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仍存在潜伏的问题。首先表现在一段时候后,边民对新的生活方式产生不适。征地前,其家庭收支结构为:收入来源包括土地流转、种植经济作物(自吃自卖)、家人务工等;支出方面,由于抵边居住的边民可以享受到国家“兴边富民政策”、“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等边疆援助政策,因此支出主要包括少量的生活开销、电费、话费以及部分医疗费用等。而征地后,其家庭收支结构则发生较大改变:收入来源包括家庭人员务工、少量的征地补偿款;支出方面变为,较高的生活成本(米面)、水电费、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费、民房险、网络电视费、社区垃圾服务费以及其他日常开销。且由于地方不断征地开发的影响,边境地区的物价水平也不断上升,如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2019年1月的羊肉价格大约为40元一市斤,而临沧市仅为32-37元一市斤,沧源居民的一顿早餐大约7-10元(6元米线+2元鸡蛋或其他),有些商品的物价甚至高于省会城市昆明。生活成本的增加、家庭收支结构的变化导致失耕边民不得不努力去适应新的生活节奏。
失耕边民的经济自由能力还体现在边民的经济资金使用上。前面已经提到,大部分失耕边民在失地后会选择用一大笔资金(征地补偿款+无息贷款+亲友借款)来改善自身居住环境,之后,边民的生活目标就变为赚够每年的还款即可。由于自身的负债使得边民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经济更加拮据,加之失地后生活成本的增加使得失耕边民从事非农业经营性生产的可能大大减少,从而导致失耕边民群体大多选择就近务工或外出务工等低回报率的生计方式,每月工资在支付贷款与家庭日常开销后所剩无几。除此之外,由于我国农民新农合医保制度的不健全,边民的大病医疗难报销、小病医疗不给报的问题仍然存在,生病看病也就成为失耕边民最为害怕的事,失耕边民的经济自由能力在医疗方面受到限制。
(三)自由发展能力
失耕边民的自由发展能力主要体现在个人在社会中自由选择职业及生活方式的能力。在云南边境地区,失耕边民的自由发展能力受到来自外部环境及内部环境的限制。
内部环境对失耕边民自由发展能力的限制主要体现在边民的学历、文化、思想等方面因素产生限制。云南抵边居住边民多为少数民族、直过民族,因此边民的生产技能较为单一,多为农业性生产技能。边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学历大多为初中,且自我发展的思路、思想与内地发达地区农民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失耕边民在失地后仅能从事一些学历、技能要求不高的低收入工种,失耕边民的职业选择能力极大受限。
外部环境对失耕边民自由发展能力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工作环境对边民的影响。失耕边民的再就业多为就近务工或外省务工,但二者的工作环境都对失耕边民群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选择就近务工的失耕边民而言,除了受自身学历等因素影响就业外,还受到来自境外非法跨境务工人员的就业竞争。 由于云南边境地区与境外国家山水相连、语言相通、宗族相亲,境外人员非法跨境来华务工的人员数量较大,且由于境外区域发展较为落后,外籍务工人员的劳动力成本十分低廉,进一步削弱了本地务工人员的劳动竞争力。本地务工人员缺少竞争力就缺少了竞价议价的能力,从而影响自身职业与劳工报酬的选择,被迫前往更发达地区从事劳动生产,由此也就产生了赴外省务工人员。但失耕边民赴外省务工亦非顺心如意,由于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失耕边民与外省工友存在较大的东西文化差异,生活环境也存在很大的南北气候差异,导致边民很难融入外省工作环境,交际面极为狭窄。就算融入了工作环境,还有更为重要的问题摆在面前,外省务工挣不到钱的问题。腾冲市猴桥镇的居民在访谈中表示,他在上海务工4年,做到了车间组长的位置,月收入过万元,但是由于上海物价较高,每个月自己吃喝应酬后就剩不下多少,4年下来挣的钱连回家做生意也不够。由此可见,无论是就近务工的劳动竞争态势还是外省务工的高消费、小交际圈的务工环境都对失耕边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产生了较大影响。
(四)兜底保障能力
失耕边民的兜底保障能力主要是从政府组织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能力体现,包括就业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已有研究表明,政府组织在对失地农民的就业保障中做的还不够到位。在对30个省的3020位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调查中, 66.3%的农民通过自己就业, 占比最高, 其次是通过熟人介绍, 占比为17.39%, 而通过乡镇政府组织就业的仅占2.31%。在云南边境地区的调研访谈中亦发现了类似情况,失耕边民的就业情况基本依靠熟人推荐和自我择业。由政府组织提供的职业培训体系还不够健全,且就业技能培训内容多为理论性培训,培训的实用性和实际效益不强,边民积极性不高。
失耕边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用被征土地换来的,每月相关单位会直接从边民的征地补贴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作保险缴费。土地作为边民永久性的养老保障,其无需付出太多资金便能带来直接收益的特性给边民带来了极大的物质保障和心理保障,而养老保险需要缴纳一定的资金并且到60岁后才能领取少量的保险金,这让边民的心理缺少极大的安全感,害怕自己享受不到保险或享受的时间太短。而失耕边民所购买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边民提供了有效的医疗保障,但仅限于一些重大疾病,对于一些小病的适用性上还不够普遍。除此之外,新农合医疗保险的缴纳费用由过去的60元/人涨到2017年的150元/人,直至现在220元/人,对边民而言,又“贵”又不实用的保险远远不如土地对其的保障来的实在。因此,失耕边民的兜底保障能力亦受到现有就业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保障体系限制而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