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究竟“免”“不免”?
政策目标是一个公共政策的指导方针,是政策方案设计所围绕的核心,更是整个政策制定的基础和依据。在本文中,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对外籍学生入境接受我国义务教育进行有效管理,首先需要厘清的政策目标——就是“免”“不免”的问题。
根据公共政策制定的基本原则,对外籍学生的管理而言,要有所“免”,也要有所“不免”。“免”是指外籍学生在中国接受义务教育进而享受到的中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优惠政策(如“两免一补”、营养餐计划等)以及其他政策上的倾斜与便利;“不免”是指外籍学生在中国接受义务教育所不能免除的必要管理规范与手续以及其所应拥有的基本权利。
从宏观方面来看,公共政策目标的确定应当遵循立足基于国情原则、整体效益和系统性原则、社会公正及利益补偿原则、审时度势原则。在“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我国与周边国家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接收外籍学生入境接受教育也是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大国责任与大国担当的有力体现。我国不应仅仅只为外籍学生提供接受教育的机会,出于公平原则还应对外籍学生一视同仁,保证外籍学生在接受我国义务教育时享有与中国学生同样的权利。“时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为了能够为边境地区的适龄儿童提供优质、有序的基础教育,对于外籍学生的管理和约束以及安全保障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为了我国大国形象的良好展现、边境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发展,“免”与“不免”都是必然选择。
(二)究竟“免”什么,“不免”什么?
在上述分析中,已经确定了要有所“免”。有所“不免”,公共政策制定时就必须将“免”与“不免”的内容进行详尽、明确的规定。政策方案的设计是解决好政策问题的关键性步骤,也是政策实现预期目标的基础,当政策方案设计出现偏差时,后续的政策执行环节已经失去了意义。因此,在制定针对外籍学生管理问题的相关政策时,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并带有预测性,充分考虑到政策所针对问题的发展趋势,才能保证政策的适用性。
(三)究竟“免”多少,“不免”多少?
当“免”“不免”的问题确定后,根据政策目标确定的实事求是原则、预测性原则、具体明确原则,就应当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充分考虑“免”与“不免”的限度问题。同时,出台全国性的公共政策还要遵循系统协调原则,确定出的政策目标具有全国普适性,而后各级地方政府再结合其实际情况进行更深入、更细致的政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