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张‘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世界,而‘价值’这一概念恰恰反映出人的主体地位。价值论立场就是主体立场,而现在学生主体性研究最为缺乏的就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将价值论的观点迁移至学生主体性的研究中可以弥补现有研究的缺失,我们可以这样说,价值论视野下的学生主体性研究最能反映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1.主体——主客体关系的建立者和推动者
在价值论中,在人确立或造成自己与他物、他人的主客体关系时,他的人性才构成他的主体。人通过活动确立这种关系,他作为这种关系的建立者和推动才能居于主体地位。人的主体性在人的这种能力、作用、地位体现的人性的精华中,即人的自主、有目的、主动、能动、自由地活动的地位和特性。有学者的观点可以作为补充:人的自我对象化是主体和客体关系的本质特征。如果人不能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将自己转化为自己的对象,他就不可能成为自觉的认识主体。在教育活动中,学生不是先验地、永恒地、不变地具有主体的身份,只有他与教师、学习内容,甚至自身建立起主客体关系,并能积极活动,即在主客体关系中作为推动者时方才可以被称为主体,而所谓的主体性指在建立和推动主客体关系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有目的的自主、能动、自由的特性。“在具体的主客体关系中,仅仅具有人的身份未必一定具有主体身份,”这是郭湛先生的提法,与价值论视角下的主体内涵不谋而合。总之,价值论视角下的学生主体突破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局限,破除学生必然具有主体性的观念,学生主体性不是外界强加的性质而是需要学生自身建立和推动主客体关系,同时主体性被看作是人性的最高层次、最高水平的表现,而不是唾手可得、随随便便就能培养成的,从而揭露实践层面轻轻松松利用学生主体性认识世界的虚假,此时学生主体性的养成应成为教育工作者的不懈追求。这才真正做到“从主体去理解”。
2.价值论视野下培养学生主体性的目的
人的一生都在探寻存在的意义或者存在的价值,这种意义和价值使人短暂的生命得以满足,得以被肯定。价值是生命永恒的主题,是每个人或者每个主体在人生各个时段都要追寻的东西,是人生命的重要支撑。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由低到高包含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感、尊重和自我实现五种需求。而这五种需求却并非严格按照低级需求被满足后才产生高级需求的原则实行,我国古代先贤教导不论在何时都追寻人生的意义和价值:“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况且如今社会物质富足,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已经不是高级的需要而是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对于学生而言亦是如此。培养学生主体性的目的不是单纯地学习知识、提高素养或者应对考试,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才是培养学生主体性的终极目的。
3.客体主体化——培养学生主体性,实现价值的途径
李德顺在《价值论》中提出价值的实质内容是“客体主体化”,指主体作用于客体的内容和效果:主体依据自己的主体尺度,从物质和观念上去接触、影响、改造客体,在客体身上显现和直观自己的本质或“本质力量”,从而实现自己的发展。建立在认知基础上,学生主体对客体的选择、建构、改造并使对象为自己服务,如果说,知识素养的内化与顺应是认识思维,那价值论中“客体主体化”就是实践思维,学生通过实践将知识和素养外显,改造世界,扩大世界对自己的意义,形成知识的输入和输出螺旋上升的良性循环,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在当下的教学活动中,大多数学生仍处于被动状态,更别提学生认识自身需要进而满足自身需要,所以培养学生由被动转向主动,培养学生由意识走向行动,从而实现学生自由全面地发展,才能最终实现自我价值;培养类主体性,才能实现社会价值。
(1)由被动转向自觉
我们不得不承认,虽然教师积极采取各种形式激发学生对学习的主动性,但大多流于形式,并不触及学生的心灵,所以难以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真正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实现学生的价值,第一步就要促成学生由被动转向自觉,用一个简单地比喻就是由被教师牵着走转向自己由理性指引向前走。被动和自觉之间还有一个概念是感性自发性,动物和人都有感性自发性,就这种感性自发性孕育着自觉性的萌芽。在教学活动中,面对学生自发的行为,教师强硬抑制,学生就会沦为被动,如果教师重视,学生很可能就走向自觉。现在,教师通过各种手段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动起来,确实人为地激发了学生的感性自发性,但大部分教师做到这一步就停止了,实际上激发学生的兴趣是前提,而不是目标,达成这个目标就可以告一段落,最为重要的是对学生的感性自发性进行引导形成自觉性。因而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应重视学生一闪而过的自发性行为,严肃对待学生的每一句发言和提问,而不是对学生发言评价蜻蜓点水,不是打压躲避的方式回应学生的提问,不是只看重发言追求课堂虚假的快乐气氛而不用心倾听学生的想法。因为在学生自发性行为的土壤中长的是自觉性的幼苗,容不得半点糊弄。
(2)由意识走向行动
真正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实现学生的价值,第二步就要促成意识转向行动。张天宝先生曾提出:培养发展学生的主体性需要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发展学生的主体能力、培养学生的主体人格。完成由被动到自觉的转向,学生就已经具备了主体意识,要进一步发展主体能力、培养主体人格,需要受价值论引导在实践中完成客体主体化,使获得成就感、满足感,肯定自己的行为。价值论立场就是主体立场,就是生命立场,价值论思维包含实践思维。教师需要从学生的生命出发、从学生的价值出发,设计活动,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主体意识才能转化为行为,在实践的反馈中不断增长主体能力,形成主体人格,从而实现自我价值。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具有统一性,实现自我价值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价值。
另外,张天宝先生提出类主体指人的自觉的存在状态,是个人全面而又自由发展的基础上,在遵循自然和社会规律的条件下,实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的自觉融合和统一。类主体形成能建构普遍的价值体系,整个社会群体能像一个人一样做出判断和选择。我们追求的是和谐、稳定的社会,而非动荡、紧张、冲突频发的社会。个人主体强调个性、个人的发展,类主体就强调共性、群体、社会的发展,类主体的高度统一是社会和平稳定的基石。学校不仅承担育人的职责,也承担社会的责任,类主体的培养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