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会计是伴随着全球气候治理而出现的一个新兴的学科领域。碳会计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国外学者Stewart Jones等人(2008)提出,他们定义的碳会计主要包括碳排放、碳交易以及碳鉴证等方面内容。但究竟什么是碳会计尚无定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碳会计早已超出了传统财务会计框架范畴,逐步扩展为包括碳财务会计碳管理会计等在内的广义的碳会计。目前碳会计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碳会计信息披露,它是指将企业在碳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碳会计信息转换为财务信息,通过对外公布报告的形式向全社会公示,以满足政府、利益相关者乃至企业管理层的需要。碳会计信息按其披露的形式可划分表内信息和表外信息,其中表内信息是将碳资产、碳负债、碳权益等作为会计要素以货币形式直接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而表外信息则是指在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的环境报告中进行披露的碳会计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节能减排的措施绩效、碳管理和碳审计等。就现阶段而言,我国的碳会计发展仍在起步阶段,表内披露由于限制性高、规范性强等原因而发展相对缓慢,本文提及的碳会计信息披露主要定义为类似于社会责任信息和环境信息的资产负债表外信息披露。
关于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国际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各个机构与组织提出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框架也各有侧重点。英国碳信息披露项目(CDP)首先提出这一框架,它重点关注的是碳会计管理实践信息;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和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倾向于披露气候变化可能对业务经营和财务造成的风险;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和气候风险披露倡议(CRDI)更关注的则是披露企业的碳排放核算信息。国内学者陈华(2013)认为中国碳会计信息披露应包括:碳排放带来的风险机遇及应对战略、实际碳排放量、为减排采取的碳减排措施与绩效、碳交易、碳审计鉴证和其他相关的碳会计信息。本文在充分考虑国际组织所构建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框架和国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由碳核算信息、碳管理信息和碳审计鉴证信息这三部分构成的碳会计信息披露框架,其中碳核算信息又具体划分为碳排放和碳交易;碳管理信息分为碳减排管理和碳战略管理;碳审计鉴证信息则包括碳排放、减排数量的鉴证以及碳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