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定义工业设计为:“对批量生产的工业产品,凭借训练、技术、经验及视觉感受,赋予产品以材料、结构、形态、色彩、表面加工及装饰以新的质量和性能。当需要工业设计师对包装、宣传、市场开发等方面开展工作,并付出自己的技术知识和经验时,也属于工业设计的范畴。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此定义重点是予产品表面加工及装饰以新的质量和性能,强调创造产品新形式,缺乏本质表述。
2006年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再次为工业设计的定义:“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是为物品、过程、服务以及它们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构成的系统建立起多方面的品质。因此,设计既是创新技术人性化的重要因素,也是经济文化交流的关键因素。”此定义夸夸其谈,什么都想做往往导致什么都做不好,而且它也未必是经济文化交流的关键因素。但此定义提到了设计与创新技术的关系。笔者以为,若改为“设计是推动创新技术市场化的重要因素”,则近乎本质。因为市场认可,人性化才具有普遍意义,市场化是人性化的表征。
《工业设计》是国内唯一的专业期刊,其定义为:“对工业产品进行设计和制作的过程”。此此定义笼而统之,等于没说。
清华大学柳冠中教授说:“设计既不是科学也不是艺术,是人类的第三种智慧系统”。此说指出工业设计非工非文的学科性质。
教育部工业设计专业教学分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许喜华教授说:“我们对工业设计学科一直缺乏系统的、明确的、本质的认识”。可谓一语中的。
总之工业设计的本质是什么?这个问题就很有必要表述清楚,因为只有清楚的认识它,才能真正的发展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