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自1994年中国正式接入互联网以来,互联网深刻地影响并改变了中国,中国也成为世界公认的网络和数字化大国。随着信息技术不断的更新进步,互联网从起初的PC互联网演变为移动互联网,直至如今的“互联网+”网络运作模式,信息技术革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计划。“互联网+”一词,简单理解即“互联网+各个传统产业”,将互联网信息技术运用到各领域之中,以数字化思维应对传统产业所面对的挑战和问题。
“互联网+”是我国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时代背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实施的“顶层设计”。通俗而言,就是把互联网应用到各个领域,以期促进居民生活不断趋向智能化的目的,充分发挥网络在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当今知识型社会创新2.0推动其产生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发展形态。该计划旨在推动移动大数据理论、互联网技术、云计算、现代工业的融合,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互联网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
(二)“互联网+”的背景特点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移动互联信息技术顺应时代发展的浪潮,不断推动社会的变革与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这个时代的标签,其显著的特点如下。
1.跨界创新
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跨领域的创新与合作必然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创新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互联网+”是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该背景下各个产业的发展也必须革旧换新,由传统的粗放型消耗资源增长模式转变为创新增长的新模式。只有进行跨界创新,才能推进信息的交流,实现数据融合、共同进步。
2.信息主导
“互联网+”是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条件下的新一轮信息化过程。数据时代背景对数据的核心运算能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如何实现数据技术与治理能力的同构是国家与社会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关键所在。互联网技术以其高效、灵活、强大的统筹能力,催生了“数据警务”,警务运作模式实现了“质”的飞跃,警务信息化成为公安改革的重点,公安工作效能也依托这种“数据建构”得到显著提升,数据警务实现了“万物留痕”的可视化。譬如,网上出行乘车乘机购票都会留下相关乘客的身份信息和位移轨迹;酒店宾馆的旅客身份信息管理系统联结着公安机关数据平台,工作人员在登记其个人身份信息的同时,系统也会自动比对在逃人员,以保证公安部门实时而有效的全方位监控;此外,网络空间的对话内容和对话痕迹也会成为网络侦查话单分析中的依据,从而有效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在公安部号召下,2015年伊始,全国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纷纷建起“四侦一化”合成作战中心,这种初成与中国大地的新型样态的情报分析研判中心是“互联网+”时代的信息化的初步成果,是信息主导的“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中国警务时代发展的缩影。
3.全民参与
“互联网+”提倡全民参与,有效克服了信息化发展不均衡带来的“数字鸿沟”问题,让全体公民都可以低门槛地参与其中。在“互联网+”背景下,群众路线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核心要旨。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公民,通过“互联网+”平台能更好地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以合作治理样态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互联网+”影响下,社会治安防控由公安机关“包打天下”“一家独揽”转变为全民参与共治。依凭数字化平台和信息化手段,社会团体、公民个体能更加便捷地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的活动之中。在这样具有跨界创新、信息主导和全民参与特点的“互联网+”背景下,传统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因而亟需适应时代背景,总结实践经验教训,理性分析当下问题,做出应对措施,从而构建“互联网+”背景下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