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不相匹配的矛盾调和
从先秦到南北朝,文学经历了脱胎换骨的蜕变,从政治、教化的附庸变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其间,汉赋、四言诗、五言诗的创作达到了中国文学史的第一次高峰。这种现象的形成是自发的,是在没有任何理论指导的情况下进行的。文学理论往往落后文学创作活动。这要求必须要有相应的文学理论来对林林总总的诗赋文章作出评判。在这一背景下,刘勰的《文心雕龙》应运而生。《诗大序》等旧有的理论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的诗赋创作,因此亟需加入新的内涵。“兴”也就得到了再次关注。既强调诗赋的艺术性,又强调要有所寄托,刘勰是对旧有诗赋理论再次阐发。在阐发过程中,刘勰结合汉代的文学现象,为“兴”增添了新内涵,揭示出了“兴”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所包涵的意义。
(二)士人在功利意识主导下的理论创新
魏晋南北朝门阀政治的社会影响体现在文学上,是士族占据了文坛的领袖地位,文学理论的话语权把他们手中。因此,在“世胄蹑高位”的高压下,普通士人若要扬名于世,必须得到士族大家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士人往往抱有极强的功利心,刘勰就曾袒露自己著书的目的是“扬名垂世”。
刘勰与钟嵘是同时代人,据《梁书》和《南史》记载,他们两人都曾将自己的理论专著《文心雕龙》和《诗品》交由沈约鉴赏,希望得到其赏识。自己的观点能否被认可,在于阐发是否足够新奇和具有说服力。前文所述,钟嵘所解之“兴”已经很大程度上背离《毛诗序》,不排除他想要力造新说以求取关注的目的。刘勰所解之“兴”亦包含了新的内容,与其说是复归“兴”的传统,不如说是为“兴”增添新的内涵。
自孔子开“信而好古”的传统后,后人接踵而至。“兴”作为一个古老命题,其含义的不确定性使人们有了多种理解的可能。不管刘勰、钟嵘对“兴”的再次阐释是否符合《周礼》《诗大序》的原意,它们都确确实实促进了文学理论的发展。从这一点来说,阐释的意义大于阐释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