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PP+EPC
“PPP+EPC”是PPP与EPC模式融合运用于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例如今年3月中国铁建中标国内首个采用“PPP+EPC”模式运作的高铁项目。“PPP+EPC”模式可简单理解为政府部门在PPP项目招标时同时确定投资人(合作伙伴)和工程总承包单位,投资人和工程承包单位为同一单位或联合体。EPC工程总承包商通过PPP投融资的方式进入项目,实施全过程或交钥匙工程。
PPP+EPC模式是实践中的产物,一方面,实现了PPP模式下政府项目投资控制和对设计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实现了EPC模式下工程投资可调总价合同和设计监理机制。具体运作时“二标并一标”简化招标采购程序,利于成本控制。由总承包商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的统一实施,强化社会资本方项目全过程管理责任,同时有利于政府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统筹管理。
目前我国政府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运用“PPP+EPC”模式,由于PPP+EPC模式对社会资本方有更多专业领域的要求,那么必将对行业发展和项目运作带来巨大的影响,也势必对社会资本方在新领域开拓新市场的能力提出挑战。
2、开发性PPP
可以理解为PPP+中国特色。是指在国内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以产业开发服务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和城市运营等综合开发服务。社会资本承担主要管理职责和显著风险,体现投资回报与绩效挂钩的创新型PPP模式。
专家提出未来“产业新城、特色小镇”城镇化项目,可以采用开发性PPP方式运作,实现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集成开发和运维。业界认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公司作为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河北固安新城,是典型的开发型PPP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