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城乡关系理论的思考由来已久,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到2013年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都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性决策,不是简单地照抄照搬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而是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与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艰难探索得出的成果。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习近平指出中国城乡并存是一个长期过程,城乡融合也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务必处理好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关系,尊重规律,这些都是结合中国实践对马克思城乡融合理论的新贡献。”习近平指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把公共基础设施的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建立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实定居,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新时代下,乡村振兴战略要走城乡融合之路,城乡融合方可实现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通向现代化的康庄大道,一步步都要环环相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式的城乡融合发展理论,没有郁于马克思恩格斯阐释的城乡对立的理论框架里,也没有把城乡融合看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产生对抗的阶级的必然结果,而是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国情,遵循马克思的社会分工理论和生产力理论,创新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发展理论,这既符合历史逻辑,也符合理论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