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营企业缺乏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相对于其他省市民营经济,特别是沿海发达省份,山西民营经济自身的结构性障碍较为严重,山西民营企业缺乏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山西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且缺乏较多的投资总量,在实际数量、经济总量以及经济贡献率等方面均相对较低,同时,山西民营企业在企业布局,产业结构、规模和竞争力以及产品档次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从产业结构来看,山西民营经济具有畸重的显著特征,采掘业仍然占据着不可替代的经济地位,山西企业优势民营产业尚不能支撑山西经济发展[3]。
2、缺乏规范的企业竞争环境
民营经济的良好发展有赖于规范的竞争环境。然而,山西民营经济发展缺乏规范的竞争环境。山西作为中部地区内陆省份,其经济主体仍然是国有经济以及集体经济,民营经济主要对山西经济发展发挥辅助作用。另外,相对于沿海发达省份,山西民营经济尚未形成成熟的发展,缺乏健全的相关政策和系统科学的监管思路,对民营经济的各项要素以及相关产品相应的市场流动造成了一定的限制性影响。
3、民营企业运营成本渐趋增多
山西民营经济在企业实际数量、经济总量以及经济贡献率等方面均显著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山西多数民营企业缺乏较大的产业规模和投资规模,难以形成良好的规模效应,严重增加了山西民营企业融资的实际难度,在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山西民营企业实际运营成本渐趋增多。4、缺乏良好的创新能力
山西民营企业主要集中为两类,一类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类是资本密集型企业。山西多数民营企业缺乏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且技术创新缺乏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知识产权相应的保护环境尚未完善,企业未能针对产品研发构建有效的合作机制,导致山西多数民营企业缺乏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创新能力[5]。另外,山西多数民营企业缺乏良好的品牌观念和品牌保护意识,对商标注册以及品牌保护缺乏深刻的认识。从整体上来看,山西民营企业具备的创新能力相对不足,且发展缺乏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