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社会发展形式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人口统计数据:2018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增加859万;65周岁及以上人口1.66亿人,占总人口的11.9%,增加827万。 [1]按照联合国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即是老龄化社会。数据表明我国已全面步入老龄化社会。另据有关部门预计,到2053年,我国的老龄人口将达到峰值4.87亿,约占总人口的35%。这意味着每三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将对中国发展带来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
1.2公共图书馆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
法律、规章、制度是开展好老年读者服务的基础和保障。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明确指出:“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2]因此,公共图书馆要保证那些由于身体、年龄等原因而不能适应图书馆一般化服务的弱势群体也能够得到相应的平等服务。老年读者退休在家、渐渐地脱离了社会,但他们依然有对知识的渴求,想被社会所认同。那么,对于这类弱势群体,图书馆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为其提供更适合他们的,使他们满意的服务。
1.3公共图书馆基础文化服务机构的社会属性
为应对严峻的老龄化社会发展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3]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老龄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也对我们对老龄读者的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公共图书馆作为基础性的社会文化服务机构,同时也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提升为老年读者的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新时期中国特色老龄事业添砖加瓦是我们公共图书馆人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