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行政管理的发展变迁
在前文中,笔者已经大致介绍了国内学界普遍认同的“行政管理”定义。行政管理是具体行为,也是理念认知,是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成熟完善而逐渐为人所知的。也就是说,虽然行政管理客观存在,但其“见诸于人”的过程仍然是时间推移和实践堆积的结果。税务部门是承担经济税收职能、负责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等具体工作的行政机关,税务部门一方面享有税收执法权,税收执法权主要是着力于纳税人的公权力;另一方面行使行政管理权,行政管理权主要是着力于机关内部的公权力。在这个意义上,对税务部门而言,主要有两种管理活动:其一是对外的税收管理,其二是对内的行政管理,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也就是说,无论作为专业术语或概念范畴的“税务行政管理”缘起何时,但作为工作本身和客观事实的“税务行政管理”自税务部门成立之日起便开始存续。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各族人民行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此之前,国家“税收理念”和“税收实践”历史悠久,甚至一度对世界税收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彼时的国家制度、社会进程和主观认识等客观因素决定了税务行政管理尚未真正“从幕后走向台前”。回顾过去,我国税务部门成立之初就基本建立了以“办公厅(室)”为中枢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体制,税务系统的工作传办、内部运转和决策支撑等行政管理事项有的放矢、有所依凭。近年来,我国政府改革进程不断加快,以税务部门为代表的政府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已经跳出了原有的仅仅局限于办公事务的框架和范式,从参谋辅助、信息宣传、会务管理、信访舆情、档案管理等办公事务逐渐延伸到包括但不限于“人、财、物、文、事五个方面”3及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督察内审等工作,在税收现代化的六大体系中被准确定义为“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与业务、事务、财务、党务共同构成“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可以认为,“税务行政管理”概念内容的泛化是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是其自身作为客观存在变迁完善的自然演进,也是我国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放管服”改革的内在要求。
(二)税务行政管理的重要意义
在大众的印象中,税务部门是一个“业务部门”,这种“业务部门”的定位会造成税务部门“只重业务、不重政务”的误解。这种误解往往不仅存在于纳税人中,同样也存在于税务干部中,似乎税务部门只要“收好税”就已经“万事大吉”了。去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等重大场合直截了当地把“带好队伍”放到了“干好税务”同等重要的位置,全国税务系统通过基层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等诸多方式纷纷开始摸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带好队伍”现实路径。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干好税务”早已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收好税”,“收好税”并不一定就能称得上“干好税务”。要想“干好税务”就得“带好队伍”,而税务行政管理恰好就是带好队伍的“最优解”。
一方面,税务行政管理是税务部门团结协作的保障。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和沟通协调等行政管理手段是确保队伍团结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事合、人合、心合、力合的主要途径。一方面,税务行政管理是税务部门正常运转的基石。财务管理、参谋辅助、办文办会和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是机关运行运转的基本程序,是提高税务机关政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有力抓手。另一方面,税务行政管理是税务部门职能发挥的通道。信息采编、宣传报道和信访舆情等行政管理工作是扩大影响消除误解的最佳方式,是帮助社会公众认识税收、理解税收并树立税收法治理念的有效通道。可以认为,税收中心工作即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等一系列关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效果乃至成败,一定程度受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好坏、效率高低的制约。近些年,税务行政管理为税收主业增亮添彩的事件确有发生,给税收主业造成不可避免损失的事件也数见不鲜,更加值得引起税务部门注意。在此意义上,税务行政管理不仅是税务机关内设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还是整个税务部门和全体税务干部的自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