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扶贫的重要意义
(1)产业发展是带动就业的关键之举。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农村人口脱贫与农民收入增长直接相关。“深度贫困地区要改善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收益的产业,如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大产业带动扶贫工作力度,关键是要激发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的积极性,使企业愿意来、留得住。”(2)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兴则经济兴,产业强则经济强。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撑,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离开了产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采取产业带动和政策激励的方式,为贫困地区群众创业就业创造更多有利条件,拓宽贫困地区群众增收渠道,才能实现贫困地区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湖南现行的相关产业扶贫政策
2.1产业帮扶政策
(1)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给予1500-2000元/人产业帮扶资金。
(2)扶贫经济组织按照“四跟四走”产业扶贫路子参与精准扶贫的,可根据项目采取的帮扶模式、帮扶贫困人口数量、增收效益幅度以及贫困户对企业的 依存度等要素,享受一定的财政扶贫资金支持。
(3)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投资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产业致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扶贫“财银保”政策。
2.2小额信贷政策
(1)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展产业,为其提供1-5万元、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按季度贴息,先交后贴。
(2)对参与农村电商的贫困户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3)发展乡村旅游,在项目村内参与和直接受益的贫困户可给予2000元/人以内的财政扶贫资金补助,既可以采取直接帮扶到户,也可以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共建共有。同时,还可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