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渠道提高农民工收入,提升其消费能力
尹向东认为扩大就业是提高农民工收入的重要措施,也是拉动农民工消费的核心环节,应该制定和实行公平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环境,增强就业指导,提高就业培训,增加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工资性收入主要受人力资本和行业门槛的限制,初中文化居多的农民工大多都进入建筑、加工制造和服务行业,无法进入高附加值的高新产业。因此,要通过提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加强对农民工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两方面的教育,以此来促进农民工收入的提高。完善劳动力市场定价机制是能够保证农民工工资公平的基础。促进城镇化发展,就要严格纠正目前劳动力市场定价体制歪曲的局面,减少劳动力跨地区和代际转移的成本,制止“以农养工”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让劳动力的市场价格能完全、真正地反映出劳动力成本,确切地增加农民工的工资收入,让农民工能够凭借工资收入在城市中正常生活。建立健全完善的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农民工就业稳定,以此来提高农民工收入,提升其消费能力。
(二)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改善农民工消费预期
韩松涛认为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需要:首先,政府应推动并制定合适的农民工招聘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完备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机制,确保外出农民工拥有稳定的消费来源。第二,增强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支持和建设,不断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同时加强政府与高校、职业技术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协作,为外出农民开展与其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的人力资本,选择有更好社会保障工作的机会增加。最后,不断加强农村社会基础保障建设。根据农民工群体社会保障方面的现状,要合理持续推进农民工各类社会保险险种的运作,包括失业、医疗、养老等,提供合理的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避免由于过高的保险费用加重农民工负担。要注重加大农民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如今,养老保险对农民工的消费效应大多体现在基本消费层面,加强制度建设,能够提升农民工对保险制度的信心,更好地发挥保险降低农民工未来不确定性风险的作用,从而加强养老保险对农民工城市消费的促进作用,消费层次向更高处发展。
(三)增强农民工市民化和身份认同,提高其消费能力
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居民的各项权益与户籍制度相脱离,逐渐有序将农民工也包含在城镇居民保障体系内,享受市民待遇,释放出巨大的消费潜能,提高其消费能力。孔祥利等认为:首先,夫妻双方或夫妻双方带家属在务工地者会较快适应城市生活,形成城市生活习惯,从而实现市民身份的转变。其次政府需积极探索将附着效用从户口剥离而纳入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途径,在现阶段依据城市规模的不同,在提高城市发展及管理水平的前提下,加快实现城乡户口的统一登记管理。最后,政府需通过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助力民营经济的繁荣发展,从而使其产生更多的就业需求。农民工就业稳定,其收入才会有保证并不断提高,市民化能力才会相应提高,以此来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步伐。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建议主要有:改革滞后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进一步推进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创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农民工市民化的各种成本。
(四)优化农民工消费环境,实现城乡消费统一
首先,为满足并提高农民工的每项消费需求,需要增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我国消费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其次,为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消费各方面的需求,必须提高中小城市的交通、休闲娱乐、体育文化以及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消费的基本条件。最后,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制造商、销售商,加大政府的监管职能,加强市场的监管和行业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引导,提高消费市场运行的规范合理地运行。通过加大市场的整合力度,保证农民工消费能够放心吃喝玩用。第四,在农民工所在区域,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氛围,提高农民工的消费水平和质量,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促进全社会文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