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作为佛教圣地,文化旅游是其重要的特色,旅游过程中消费者更多是满足精神需求层次,实现文化的认同,而一旦发生纠纷,若司法不能及时介入,必然造成法治的被动,不利于展现法制权威,维护旅游形象。五台山旅游法庭设立后,针对较小争议,可以选择建立巡回法庭,以便快速高效地处理纠纷。
(一)旅游巡回法庭取证便利,解决争议迅速之所以选择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是因为这种模式有其便利性。
首先,旅游纠纷中发生的争议多数具有即时性,由于事先未有预计,发生争议就在一瞬间,对于证据双方当事人都未能及时保存,有时也是无法保存的,如双方因购买纪念品发生口角之争,一方对另一方的辱骂无法进行事后取证,可能只是其他在场的旅游者偶然听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调取证据的难度就加大。而诉讼过程中最关键就是证据,当事人的诉求可否得到支持完全取决于证据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应对该特性,巡回法院可以实现快速到达并在现场收集证据。既不耽误作为证人的其他旅游者的游程,也不影响诉讼过程中证据的调取,还能最大限度地获取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取证的及时为后期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便利。
其次旅游巡回法庭解决争议便捷。诉讼解决纠纷最大的弊病就是维权代价太大:诉讼成本高,时间长,这种“又慢又贵”的争端解决机制使得许多旅游纠纷争议者望而止步。这种“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旅游体验,不会给对五台山慕名而来的游客留下美好的印象,反而使他们对五台山的整体评价一落千丈。对此,旅游法庭可以对案件分类并进行分流,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标的不大的案件由巡回法庭当场立案、当场审理、当庭裁决和立即执行。这种快捷灵活的方式处理旅游纠纷,避免了因旅游者居住时间短、对旅游地不了解等原因所带来的诉讼不便,消除了其对诉讼的担忧,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最早的三亚市旅游巡回法庭,以及山西省最早的壶关县旅游巡回法庭和平遥旅游巡回法庭都借助这种模式构建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维持了良好的旅游市场形态,增促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二)五台山旅游巡回法院需要科学选址,扩大宣传
现在山西省旅游景区已经初步开始了旅游巡回法庭制度的探索,五台山旅游法庭在借鉴选择巡回法庭模式需注意两方面问题。
一是旅游巡回法庭科学选址问题。旅游消费活动具有异地性和流动性,巡回法庭正是为了应对这种特性,也具有快速解决纠纷的特点,包括快速审判快速执行。无论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若产生何种旅游纠纷,只要拿起手机拨打电话,巡回法庭办案法官就可第一时间到达纠纷现场,这就求法庭要临近争议地点,才能快速到达双方当事人争议之地。为此,旅游巡回法庭在选址时应选择在景区内部,而且是交通便利之处。其次,旅游巡回法庭是一种新型的模式,旅游消费者知晓甚少,为此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之后应加大宣传力度,以便让所有来五台山旅游的消费者都知道该机构的存在,知道其服务对象和解决模式。综合以上两点,笔者建议五台山旅游巡回法庭日常办公地点应设在景区门口;同时在景区门票背后加注说明,提供投诉电话;旅游法庭介绍应被引入景区广播,从而使其能被每一个游客进入景区之前就有所了解,并且在进入景区之后首先就能关注到该机构,了解其解决纠纷的便利性,未来一旦产生纠纷难以自行和解的情况下能够想到该机构的存在,为其愉悦旅游提供坚强后盾。笔者在山西省壶关大峡谷景区考察时就注意到,壶关县旅游法庭设立于壶关大峡谷景区的必经之路,且与景区入口处相距不远,游客在进入景区途中就可以注意到旅游法庭,另外又在景区内部大门的旁边设立调解室作为旅游巡回法庭的办公处,但是未在当地的广播及门票中看到关于旅游法庭巡回法庭的相关介绍,五台山设立旅游法庭时建议增加这两项工作,扩大对旅游法庭的宣传。
旅游巡回法庭是一项多方共赢的尝试,它借助司法力量的介入,能够在最短时间内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纠正旅游经营者的违法或违规行为。还可以通过该机构的普法教育,提高游客的权利保护意识及旅游业者遵纪守法意识。促使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树立法律思维,在遇到矛盾纠纷时,找到最妥善的解决方式。旅游巡回法庭虽小,运用得当却能有效化解矛盾,做出和谐的大文章。它不仅是司法力量的补充,也是执法触角的延伸,既满足了现实需求,也实现了法律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