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顶层设计,实现“一视同仁”
由于长期推行高等教育重点工程建设,高校之间不仅建设经费相差巨大,而且由于隶属关系不同,人为造成高校办学自主权的不平等。由于惯性使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也并未因为“双一流”是一个全新的战略计划而有重大改变,虽然近两年,国家不断出台改革举措,包括人事聘用、科研改革、经费管理等方面不断扩大高校自主权,但在考试招生、学位授予、科研评价等方面,地方高校仍然没有享受“双一流”中央高校的同等待遇。同样标准入选“双一流”,在一定程度上并未享受同等待遇,这种隶属关系待遇亟待破除。
为加快推进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有的地方政府推行地方改革举措,即在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过程中,给予“双一流”地方高校参照“双一流”中央高校的待遇,破除影响地方高校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瓶颈问题。这种“参照”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毕竟“双一流”地方高校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这些问题并非个性化问题,而是一些共性问题。这些体制机制问题,既需要高校通过深化综合改革予以破解,同时也需要国家在总结“双一流”建设成效过程中,予以高度关注,加大高等教育领域的“放管服”和“管办评”改革,完善我国高等教育顶层设计,为更多地方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这样“双一流”动态调整机制才能落到实处,更多地方高校才能脱颖而出,也才能早日实现高等教育强国梦。
(二)推行分类评价,引导“先富带动后富”
地方高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主力军,其办学质量和水平直接决定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也直接影响到我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进程。虽然“双一流”地方高校在整个高校中占比不高,但其示范引领意义决不可忽视。一方面,“双一流”建设通过引入“滚动淘汰机制”,能够充分激发地方高校的内生动力。 另一方面,“双一流”地方高校在体制机制方面的探索与改革,对于如何提升地方高校现代化治理水平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推广价值。比如一些地方为了扶持“双一流”地方高校,不仅给予经费上的大力支持,而且针对地方高校在改革发展中的瓶颈问题采取了地方化的优惠待遇,甚至给予享受“中央高校”的地方办学特权。上海就分批启动了上海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并推行“一校一策”,支持地方高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这种“办学特权”是否具有推广价值,是否会产生更多的辐射效应,经过一定的实践探索,是否会上升为国家政策,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值得关注和研究。
“双一流”不仅勾画了我国若干年高等教育发展蓝图,而且是我国在2035年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坚强基石,甚至决定我国现代化强国梦的实现。从这个意义而言,如何评价“双一流”地方高校建设成效就事关重要。一方面要依据国家“双一流”实施办法以及指导意见评价其建设成效,同时还应该在评价过程中推行分类评价,在立体三维中审视“双一流”地方高校建设成效,这三维包括: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高校、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东中西部高校与地方高校,具体而言,与一流大学比较中突出一流学科的学科贡献,在与中央高校比较评价地方高校的地方贡献,在区域比较中评价地方高校的示范效应,在立体多维中评价地方高校的建设成效;同时,基于分类评价,对地方高校给予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做到精准施策,带动更多地方高校改革与发展,地方高校办学质量与水平才有可能全面提升,也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进而也才能真正实现高等教育强国梦。
(三)加快学科国际化,实现“弯道超车”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围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核心要求,明确提出要通过一流学科的建设带动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并将“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协同创新,切实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和话语权”作为五项改革任务之一,推动实现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学科国际化是一个通过开放办学、吸收借鉴国际一流大学的先进理念与模式,延揽世界一流学者,在管理制度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推进学科的跨越式发展的过程。相比中央高校,地方高校加快推进学科国际化,不仅是国家提高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地方高校提高学校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