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铁行业的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的粗钢产量自1996年以来持续位列全球第一,2018年达到92830万吨,同比增长6.6%,占全球的比重由2017年50.3%上升到2018年的51.3%。,同比提高约1.0个百分点。截止2018年底我国钢铁行业的企业数量为5138个,与上年相比减少3407家,去杠杆成效继续显现。统计显示,2006年以来中国粗钢产能利用率明显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从2012年开始,粗钢产能利用率持续在合理水平线以下。2015年中国粗钢产能利用率不足67%,而经过2016年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三去一降一补”的扎实推进,2018年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去产能,2018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8.0%,比2017年提高2.2个百分点,为近几年来最高水平。虽然我国钢铁行业去产能短时间会造成失业却能释放闲置要素,由其他产业吸收,推动着其他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2017年中国钢铁行业不仅完成了5000万吨的去产能任务,还按期完成了取缔1.4亿吨“地条钢”的任务,2017年钢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就是去过剩产能。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国淘汰关停落后产能1.1亿吨。关停中频炉厂家722户,涉及1.4亿吨产能。2018年提前超额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全年共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以上,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的状况基本得到了化解。优化了钢铁产能,尤其是建筑钢材的产能结构。一般75%的设备利用率就是国际较好的水平了,实际上钢铁企业基本上是满负荷生产,设备利用率超过80%。由于没有粗钢产能严重过剩压力,这个供需基本平衡关系实际上就是支撑未来钢材市场价格高位波动的基础性条件。受供给侧结构调整、环保督查、市场需求旺盛等因素共同作用,2018年,我国钢铁行业主营业务收入7.65万亿元,同比增长13.8%;实现利润4704亿元,同比增长39.3%。其中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13万亿元,同比增长13.8%,实现利润2863亿元,同比增长41.1%,利润率达到6.93%。截至2018年底,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02%,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随国际环境深刻变革、供给侧改革带来的边际推动效应减弱等变化,同时钢铁行业企业生产专业化不足、产品结构失衡等遗留问题,要使我国钢铁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80%,这一国际公认最佳水平,由此可见我国钢铁行业的任务艰巨。
(二)产业集中度发展的四个阶段
我国钢铁行业1990年至2018年的粗钢产量、增长率和产业集中度示。可以看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粗钢产量一直保持着不断增长的势头,2001—2011年间每年的增长率都超过10%,即使在2008年在全球经济低迷的艰难形势下也实现了小幅增长。
从1990—2018年钢铁产业四大厂商和八大厂商产业生产集中度(CR4和CR8)的变化中可以看出,钢铁产业的生产集中度总体不高,其发展演化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0—1997年,该阶段产业集中度基本保持稳定,CR4和CR8分别大致在30%和45%上下徘徊。第二阶段是1997—2004年,该阶段产业集中度在不断降低,CR4和CR8由1998年时的32.97%和44.81% 下降到2004年时的17.86%和28.60%。第三阶段是2004—2011年,该阶段产业集中度开始缓慢回升,到2011年CR4和CR8 上升到28.41%和47.35%,基本恢复到了1998年的水平。第四阶段是2011—2018年,该阶段产业集中度又出现下降的情况。CR4和CR8由从2012年时的26.49%和40.73%下降到2018年时的20.51% 和36.90%。
(三)产业集中度变化的原因分析
我国粗钢产量在1990—2014年间保持了持续增长,在2015年出现负增长后2016年至今仍持续增长,而产业集中度却依次出现了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产业集中度各阶段呈现不同发展特点的主要原因如下:
1990—1997年间,我国钢铁行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钢铁企业数量基本保持在1580个左右,粗钢产量的上升依靠的是现有钢铁企业自身规模的扩张。因此,该阶段产业集中度基本保持稳定,仅有三个百分点以内的波动。1998年集中度提高的原因在于上海宝钢联合并购了几家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宝钢集团。
1998年集中度大幅升高的原因在于上海宝钢公司联合并购了几家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宝钢集团。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房地产开发、城镇化建设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低端钢材产品产生了大量的需求。钢铁企业项目投资巨大,可解决大量劳动力就业,创造巨额的税收和GDP,各级政府都采取了鼓励钢铁企业投资发展的政策而未能为钢铁产业设置合理的市场进入壁垒。“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先后有19个省市将钢铁行业确立为本经济区域发展的支柱产业。低端钢材生产工艺简单,投资回报周期较短,市场效益非常明显,在政府的支持下大量资本流入了钢铁行业。钢铁企业数量由1998年的1078个激增至2004年的4992个,企业数量增长速度显著高于大钢铁企业规模的增长,产业集中度出现了明显的下降。
2005年7月出台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2009年3月颁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都对单个钢铁企业规模和产业集中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影响下,2006—2011年之间,各省纷纷重组整合本省的优质钢铁企业资源,先后形成了上海宝钢集团、河北钢铁集团、山东钢铁集团、鞍本集团和渤海钢铁集团等许多年粗钢产量超过2000万吨的特大型钢铁集团企业。此外,民营钢铁企业也走上了规模扩张的道路,形成了江苏沙钢集团和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等大型钢铁企业。伴随着钢铁企业大规模的兼并重组,钢铁产业集中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值得注意的是,在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虽然我国GDP增长率由2007年到2008年下降约7个百分点,但钢铁行业集中度仍在上升,而在金融危机后产能利用率逆周期上升的特征,由此可见国家产业政策作用显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