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学和翻译的最主要联系在于抛开源语言和目的语之间的纯语言问题之外,如何阐释文化和思维的多样性,如何通过目的语传递源语言中所要表达的意思。乔治·斯坦纳早在他的书中就陈述过中国典籍翻译的难度“汉译英的难度早已名扬万里”(The difficulties of translating Chinese into a Western language are notorious.)(Steiner, 1998),更何况是中国诗歌典籍,尤其是一些古文言文,一词多义,且赋予了文字意象性,以及节奏和韵律的特殊性,无不增加了汉语翻译西方语言的难度。诗歌在意象和韵律上的难度,是其他类型文学在翻译上无法超越的。西奥多·贺拉斯·塞弗里(Theodore Horace Savory)在他的一书《翻译的艺术》(The Art of Translation)中指出“语言的鸿沟是翻译所无法逾越的”(gaps in language which cannot be filled in translating)(廖七一,2001)。中国诗歌里的意象是非常抽象的,有时候即便是一些中国本土译员都不太能确定典籍中的所指,更何况是一些外籍译员。
不同的文化背景带来了译员各自独特的语言表达习惯,尤其是在面对古用语习惯中的谚语和习语时,对译员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因此译员的主要工作就是要消除作者和读者之间的障碍。尽管如此地难,但还是有可能进行翻译,因为人类语言中常规因素诸如社会变迁、历史发展等因素都无法避免。因此无论多么奇怪的语言表达,这些通用因子都会存在,而翻译则是架起这些常规因素在语言之间的桥梁。尤金·奈达(Eugene Nida)曾这样评论翻译这种行为“语言代表了一个民族对这个世界的阐释,因此翻译是在多种不同语言之间的调整过程。”(The language represents each nation’s own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s of the world; therefore translation is a kind of modulation process between various languages.)(廖七一,2001)。某种程度上而言,奈达的思路为不同语言之间的可译性提供了出路,也为中国典籍外译提供了新视角。从阐释学的角度而言,斯坦纳的翻译方法是一种阐释过程,即便时间在流逝,空间在变换,所进行的翻译也依然能保持语言的活力。
4.1信任
“阐释也即是启发和传递意思的四重奏”(The hermeneutic motion, the act of elicitation and appropriative transfer of meaning, is fourfold)(斯坦纳,1998)。信任是阐释这个过程的开始,也是翻译非常艰难的开始。信任意味着译员相信源文本是有意义的,并且对目标语读者有激励作用的,它值得译员翻译并将原文本的精华分享给其他语言区域的读者;信任也源于译员自身,译员需要具备双语的文化、风俗、历史背景和语言基础。
《道德经》作为中华传统文化典籍之一,其源远流长的思想观、辨证的认识观吸引了众多学者、各行各界的爱好者来阅读赏析,并将各自的领悟、心得互相分享。著名翻译家、作家、诗人——亚瑟·韦利(Arthur Waley)(1889-1996)前往大英博物馆收集整理敦煌壁画、雕塑、书法,完全沉浸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去了。通过自学中文,利用自己所领悟出来的翻译技巧和写作手法,尝试着翻译了大量的诗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亚瑟·韦利开始尝试翻译《道德经》,并于1934年发表,体现了亚瑟·韦利对老子作品在精神上的信任与统一。译文一经发表,受到了同行、专家、学者们的高度赞扬,即便是放到当今,他的译文在西方世界仍然是值得推崇的译本。
4.2入侵
在信任的基础上,译员会发现“无法拥有原词真正的自主权,因为很多词汇表达出来的意思都是单一的,不存在多个意思”。(There is ‘nothing there’ which can be divorced from its formal autonomy, that every meaning worth expressing is monadic and will not enter into any alternative mould)(Stainer,1998)。最初对原文本的信任可能会面临来自原文本的阻力,语言符号对译员建立了各种各样的障碍阻止译员靠近原文本的原始意义,这种敌意和抵抗力促使了入侵的必要。这种入侵具有侵略性。海德格尔向我们展示了“进攻的形式避免不了会以理解、认知、解释这样的方式出现”(understanding, recognition, interpretation are a compacted, unavoidable mode of attack)(海德格尔,1998)。斯坦纳在海德格尔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理解是一种基本的方法,理解存在于对其他缺乏经验的、认知有限的公理进行更深的理解,每个理解的行为都会非法占有另外一个实体)(“understanding is not a matter of method but of primary being, that ‘being consists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other being’ into the more naïve, limited axiom each act of comprehension must appropriate another entity”)( Stainer,1998)。因此译员入侵、提炼并获取所需之物。译员“打破了一个编码:解码是仔细分析的,将外壳捣碎,剥去至关重要的表层”(break a code: decipherment is dissective, leaving the shell smashed and the vital layers stripped)(Steiner, 1998)。
例1:道可道,非常道。
译文:The Way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an Unvarying Way.
此段取自《道德经》中的开篇,也是《道》篇的开篇段。在老子的世界观里,“道”是一个不足以用任何文字任何语言可以描述出来的,甚至连“道”都不应该用来描述“道”的存在,这里的“道”只是老子为了让世人了解有这样这一个“道”的存在而采取的一个文字来表示这种“道”的存在。所以老子在文章开篇就表达了他的观点:可以说得出的道,不是真正的道。而这样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道”,亚瑟·韦利采取了英语世界里带有宗教色彩的Way来区别此处带有内涵意义的“道”,也即是斯坦纳谈到的“打破编码”,打破中文世界里的神秘因子编码,用已有的英语世界的语言替换这种编码。译者的选词,使得原文中神秘的道教色彩在译文中若隐若现,赋予了文章神秘的道教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