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审计:考查农村基层干部环境政策执行的力度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目前我国农村实际环境状况存在诸多问题,加之某些乡镇府部门和基层干部在任期间往往急于求政绩而忽略环境问题甚至做出偏离相关环保制度的行为,导致农村资源、环境问题层出不穷。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环境离任审计,严格审计农村基层干部对国家相关环境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提升其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对中央环境保护重大战略决策的落实力度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重点审计农村基层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如国家制定的涉及农村环境保护的通知、意见、办法等)、遵守国家有关农村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情况,例如审查其是否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还应关注农村基层干部有无违背国家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的行为。另一方面,根据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规划,对农村基层干部关于农村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以及土地、森林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审计,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标准。
资源审计:了解农村基层干部环境资源管理的宽度
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应协调景观和森林湖泊草系统的管理,以修复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并提升农村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就土地、森林、水等自然资源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作为审计的关键内容。类似地,可通过农村基层干部环境离任审计中资源审计这一重点内容揭示农村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利用问题、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影响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潜在风险,然后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推动解决。
相应的审计内容可包括:第一,审核农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论,资源开发应坚持自然资源保护与优化配置原则;审计人员可通过比较分析审查相关文献,检查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管辖区域内的实物存量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例如,通过对耕地,耕地,森林,草地等数据的比较分析,找出被审计农村基层自然资源的基本情况;如有变更用途的资源,需审查开发资源是否获得上级批准,在开发期间的消耗是否在可控范围以及开发后的是否得到合理的利用等。第二,审计农村环境资源节约与保护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农村不可再生资源的规划使用、回收利用以及节约情况;农村可再生资源总量、使用量及其恢复情况;农村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情况等。审计机关应当考虑不同农村的地理位置、资源特点、主体功能定位等因素,分别制定详细的资源审计项目。
资金审计:审查农村基层干部使用环境资金的精度
2008年,中央财政首次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推行“以奖促治”政策,支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2009年,国家出台《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农村环境资金使用的规划性与科学性进一步进行规定与指导。截至2013年,中央财政对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拨款多达135亿元。然而这些资金并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如2018年黑龙江省望奎县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成为摆设,近千万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明归处。由此可见农村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运用还不够透明与规范,应加强环境资金使用环节的审计监督。
环境资金使用审计内容可包括:第一,环境资金使用的合法性。检查资金是否用于指定用途,审计农村基层干部是否挪用、挤占环境资金以及有无虚报资金数目的行为。第二,环境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环境资金使用可能存在环境效益好但资金消耗量大以及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需要审计农村基层是否存在环境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项目,并深入调查其使用效率低下原因。第三,环境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审计人员通过查阅相关记录和实地走访的方式,调查农村基层干部有关资源开发和环境建设方面的资金支出是否向当地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