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制是一定阶级的产物,它的存在为学科的发展提供保障,为学科从业者“提供一种基本的社会身份或者社会标识范畴”。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经在书中提及学科建制至少应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学会,这是群众性组织,不仅包括专业人员,还要包括支持这门学科的人员;二是专业研究机构,它应在这门学科中起带头、协调、交流的作用;三是各大学的学系,这是培养这门学科人才的场所,为了实现教学与研究的相结合,不仅在大学要建立专业和学系,而且要设立与之相联系的研究机构……”。我国课程与教学论发展历史悠久,其萌芽兴起于民国,1912年民国成立时,民国政府在高等师范类院校开设教授法,也就是现在的教学法,但是主要的相关研究人员是留学欧美和日本的学者,为教学法奠定基础。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进一步发展课程与教学论在高校的建设和发展,大批教育学者主张向苏联学习,在各各高校都设立了“教学研究室”也就是教研室,在组织高校日常教学活动,开展教研计划,调和师生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升。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教研室陷入荒废状态。1977年开始教育系科得到重建,部分教育学者在课程与教学论领域取得一定成果。1983年,教育部批准成立了“课程教材研究所”(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合署办公),并于次年创办专业学术刊物《课程·教材·教法》,标志着相关领域的研究步入正轨。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将学科教学、教学论和课程论结合在一起,在各大高校成立新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从此以后我国的课程与教学论迎来繁荣的时代,其研究成果不断创新,学生培养体系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