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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治理的现状
 
更新日期:2020-04-03   来源:改革与开放   浏览次数:186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农村环境问题,是指在农村人居活动范围内,因自然变化或农村居民开展农业、手工业等生产性活动以及在盥洗、如厕等日常活动中的行为所造成的环境质量下

 
 农村环境问题,是指在农村人居活动范围内,因自然变化或农村居民开展农业、手工业等生产性活动以及在盥洗、如厕等日常活动中的行为所造成的环境质量下降和生态破坏,并由此给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当前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特点是:农村环境问题的爆发具有历史必然性;农村环境问题的防治基础具有严重匮乏性;农村环境问题的监管体制具有显著薄弱性。

随着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

(一)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仍严重不足

1、农村污染处理设施的设置比例严重不足

在我国现有的建制村中,尚未建立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有40%,尚未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有78%,畜禽类废弃物未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有40%。据《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的农药和化肥利用率分别为36.6%和35.2%,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超出了国际安全标准。

2、农村饮用水水源的安全指数严重偏低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中,尚未划定保护范围的有38%,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有49%,这表明农村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的比例相当高。

(二)农村环保体制机制仍有待完善

1、农村环境治理体制仍有待建立健全

现阶段,形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推进机制的地方还非常少,占比也较低,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分工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落实、治理措施不具体、运行管护人员不足等问题。

2、农村环境治理手段仍有待严格规范

我国目前的环境治理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污染防治为主要导向,以行政强制为主要手段”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模式。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中,地方政府主要依靠的是行政控制手段,村民、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等多元主体未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三) 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仍然薄弱

1、农村环境监管机构仍然紧缺

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统计,截止到2017年,在乡、镇一级,大约有90%的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环保工作机构、没有配备专业的环保工作人员、更缺少必要的环境监测设备。

2、农村环境监管标准仍未制定

长期以来,我国环境治理的重心主要倾向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环境治理存在很多空白,如尚未拟定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标准、尚未制定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处理规范、尚未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标准体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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