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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集团化能动机制评价六原则
 
更新日期:2020-04-03   来源:高教探索   浏览次数:18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1.系统性原则职业院校集团化能动机制各级指标之间要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其主要特征、状态和内在联系。各层级的指标应为一个有机统一体

 
  1.系统性原则

职业院校集团化能动机制各级指标之间要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其主要特征、状态和内在联系。各层级的指标应为一个有机统一体。

2.典型性原则

务必确保职业院校集团化能动机制的具有一定的典型代表性,尽可能准确反映出它的综合特征,即使在减少指标数量的情况下,也要便于数据计算和提高结果的可靠性。另外,的设置、在各指标问的分配及的划分都应该与职业院校集团化能动机制这个特定主体的实际情况相适应。3.动态性原则

指标的选择应该收集若干年度的变化数值,才能反映职业院校集团各主体的互动发展。

4.简明科学性原则

指标体系的设计和评价指标的选择应遵守科学性原则,能反映职业院校集团能动机制的特点和状况,能展现出各指标之间的真实关系。各评价指标应该具有典型代表性,既不能过多过细,又不能过少过简,过多,会出现重叠状况,过少会容易出现不真实现象,指标数据应当易获且计算方法简明易懂。

5.可比、可操作、可量化原则

指标应当范围内的一致、计算量度和计算方法必须一致统一、应有现实可操作性和可比性。

6.综合性原则

学校、企业行业、政府的互动 “双赢”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目标,也是综合评价的重点。应全面考虑相应层级的各个因素,分析和评价时应注意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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