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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发展的研究综述
 
更新日期:2020-04-07   来源:南方金融   浏览次数:21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国家国务院于2019年2月制定并落实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迎来了创新合作发展的新时代。作

 
 国家国务院于2019年2月制定并落实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 ,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迎来了创新合作发展的新时代。作为指导《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构建更具竞争优势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目标之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要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在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方面的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形成以协调创新为主要支撑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

随着国家战略部署和规划出台,关于粤港澳科技金融发展的研究日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都一致认为,大湾区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发展离不开合理的制度安排。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功能性整合大体已经完成,区域整合的深化需要制度性整合的推进,合作制度的创新能够提高湾区内创新要素配置的效率(钟韵和胡晓华,2017)。毛艳华等(2019)认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合作制度创新重点包括:基于市场一体化的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协调机制、基于已有科技创新平台和合作基础的城市合作机制、基于“共享产业价值链”创新产业分工机制、基于“区域利益共同体”创新公共治理机制四方面。在制度安排的基础上,也有一些学者从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角度对大湾区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战略进行探索思考。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组(2018)研究发现,当前大湾区科技与金融融合上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例如三地产学研脱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创新型人才不足,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力度不足等。粤港澳三地应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合力打造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减少三个区域的同质竞争与“摩擦”,增强创新活力,协同推进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辜胜阻等,2019)。现阶段,粤港澳三地处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套法律体系”的时代背景,科技与金融的融合存在协调方面的障碍。通过三个地区的共同努力,构建形成一套完善的合作体制,突破现有科技合作的局限;同时,可依托三地在经济合作方面的先行优势,进一步整合湾区内部城市群的科技、金融、产业资源,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创新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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