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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符合法学教学规律
 
更新日期:2020-04-07   来源:高教论坛   浏览次数:14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通过线上教学打破资源垄断使法学教育更加开放以往的大学依靠近乎垄断的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听取教师的讲座和讲义是成为合格法学人才这一产品的必

 
 (一)通过线上教学打破资源垄断使法学教育更加开放

以往的大学依靠近乎垄断的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听取教师的讲座和讲义是成为合格法学人才这一产品的必经过程。在信息时代,这种教育资源的垄断被打破了,教育向着资源共享的方向发展,法学教育逐渐具有一定的开放式特征。教育势必要走向公平的,只有通过开放的线上教育方式才能步入更为实质的教育公平。特别是面向大规模法学教育群体时,线上教育方式具备更大的优势。

(二)线上教学可以适应教育碎片化管理特点

教育与移动便携式设备的结合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突出特点之一,这是传统教学方式无法适应之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给法学教学提供契机的同时,也不得不看到面临的挑战。碎片化的教学方式具有不可比拟的自身优势,首先,它符合人类学习记忆的规律,当人长时间处于学习状态时,其效率将逐渐降低,而将知识点分为模块,知识单元化、碎片化后大大有利于记忆。其次,将统一集中学习与碎片化、重复学习方式向结合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次,利用移动便携设备学习具有更高的便利性和随时性,对法律学习能力的提高大有裨益。(三)线上教学效果之根本取决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线上教学方式是很难当面监督和管理的,正因如此,线上教学方式被很多人所诟病。然而,本质上来说,在传统课堂上亦有不专业听课,对课程内容不感兴趣的学生也大有人在。不能将部分学生在线上学习时不认真的缺点归结为线上教学方式,问题存在于学生自主学习习惯的培养上。当然,线上教学方式若缺乏有效指引,学生更容易丧失学习动力,敷衍了事。

线上教学具有灵活、丰富、可视性、无限性特点,这大大满足了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通过驱动式过程性考核方法,可以激发学生对于学科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从而使线上教学成为线下教学的有力的补充。过程性考核最大的难题在于教学效果的评估方面。提高平时分的比例,增多平时作业,将闭卷考试转变为开卷考试、论文、答辩或者总结报告方式,这些做法的确减轻了学生考试的压力,但是否能够真正达到提高学生的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现在仍然还是个未知数。很多效果是从学生的评价中获得的,这种评价的主观性偏强,并且其客观性也值得怀疑。良好的教学效果肯定包含学生浓厚的兴趣,高度的评价,教师授课的知识面,学生竞争力的提高等方面,这些效果需要有一种较为合理的科学的评估方式加以参考。

(四)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更符合法学教学规律

众所周知,法学学科的特点是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备,由于线上教学侧重于理论部分,并且也需线下辅助指导,故单纯的线上或线下都是不完整的教学过程,只有两种教学方式混合使用才能体现出二者结合的优势。线上丰富的法学教育资源,已经在影响着传统课堂的教学方式。通过实施线上教学方式,可以使教学模式向网络化、信息化、自动化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大大提高学生的竞争力和创造性,更容易突出教学的特色。由有限的课程讲授变为无限的知识获取,由单向的教学灌输转变为双向的互动,对于教师本身来说也也是一种教育的延伸,真正做到了教学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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