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传统文化对学校的教育和人才的培养作用巨大,因此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等中央机关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都相继出台了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包括通过学校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文件。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印发的《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语委印发的《关于以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颂诗词歌赋创作征集等活动的通知》,等等文件,都对包括在学校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制定了目标,提出了要求,各个地方也在相继落实,并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从过去几年的总体落实情况看,还存在对优秀传统文化认识的高度不够,落实的力度不够,最终的成效不明显等等问题。
在一些学校,已开设了传统文化课程和相关的实践活动,如重庆巴南区从幼儿园到中学,都不仅开设有传统文化的相关课程,而且还将传统文化融入到学校的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的娱乐生活、家庭生活、节日生活等日常生活之中,收到了较好成效。但毕竟这样的学校不多,有的即便开设了传统文化的相关课程和实践活动,也只是流于形式,或赶时髦,或应付检查,包括在一些大学,并没完全从实质意义上将优秀传统文化重视起来。有一个学校在看到教育部三令五申地强调传统文化进校园的文件后,穷于应付,召集一些对传统文化基本上没有专业基础的一些人整出一个教材就立马上课,就算是完成了传统文化进校园的任务,至于学生接收了多少信息,受到了多少教益,对其个人、学校、家庭和社会起到多大的作用,并未有跟踪和保障的机制。更有甚者,还有一些学校,包括部分高校,至今也没有开设传统文化的课程计划,更谈不上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活动,传统文化在这类学校还是一片空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机制的保障。因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对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予以确保。
第一,学习内容的强制性。中宣部、教育部等中央部门,应针对学校开设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出台具有强制性的政策文件,并责令有关部门或直接组织传统文化专家对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进行系统梳理。
虽然我们几乎每天都在讲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但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学习,更谈不上全部理解和融会贯通,优秀传统文化到底有哪些内容,我们该如何取舍,特别是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教育该如何取舍,这就需要专业人士的梳理和把控。建议教育部组织传统文化专家,根据幼儿、青少年、成年等不同年龄层次,也就是从幼儿、小学、中学、大学,甚至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的群体,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选取适合不同年龄、不同类型层次的内容,分门别类地各自编写一套能进校园、能进课堂的优秀传统文化教材,并将教材的学习和对应的课堂结合起来,与学生的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毕业成绩结合起来,与学校的师德师风结合起来,与教师和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与校领导的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结合起来,从而从制度上确保其落实。
第二,开展常态化实践活动的严肃性。
为保证优秀传统文化在学校的落实和落地,除了课堂上的理论学习以外,应在学校的各种节日和有关重要活动场所,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大型抗灾救灾、义演义卖等活动中,植入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开展常态化的优秀传统文化实践活动。或要求他们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上表演优秀传统文化歌舞、诵读优秀传统文化经典,畅谈践行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悟、体会,抒发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赞美;或让学生参与春节、端午、月半等节日中的祭祀活动,并在参与中警示他们不忘自己祖先之历史和一路走来的不易;或让他们尽其所力地参与抗灾救灾,要么亲下火线,要么出力出钱,要么宣传助威,等等,尽其所能;或让他们参与义演义卖,使他们将自己优秀的演艺才华、精心创作的画作等等成果通过义演义卖的方式支持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学校应将这些内容或活动植入学生实践的必修环节,规定学生一年或一学期必须完成多少个活动项目才能符合一年或一学期的学业硬性要求,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常态化的管理之中,而不是上面来一个文件就开展一次应付的活动,活动过后,什么也没有了。
第三,社会服务性活动的激励性。
学生不仅要在学校学好优秀传统文化理论,开展好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动,而且要在没有学校和老师督促的情况下,能有一种自律,能在社会的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时候、任何一个人身上,甚至包括对待动物等大自然的时候也能践行好优秀传统文化,将我们优秀传统文化的大爱、大美、谦逊、包容、礼仪、和谐、真诚、敦厚、付出、奉献等“仁义礼智信”和“恭宽信敏惠”等真善美的优秀传统文化品德落实到任何一个场所,渗透进社会的每一个细胞,使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之花在中华大地的每一个地方都能绽放,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美德在每一个地方都能传承和弘扬,通过优秀传统文化而升华的核心价值体系在每一个地方都能播撒……如此一来,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精神文明岂不亦同时并进、并驾齐驱?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岂不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为此,政府出台政策激励机制,包括用物质和精神等措施对这些践行优秀传统文化的行为予以积极鼓励和引导,使社会形成积极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环境和人人践行优秀传统文化的风清气正的氛围,在现实中显得尤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