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史演义》所列诸书大多习见,唯有《汇略》《汇编》《异同补》难以确定究竟为何书。以“汇编”“汇略”检索谢国桢《晚明史籍考》,可得“明季甲乙两年汇编四卷”,原题:东邨八十一老人编,且谓“涵芬楼又藏有甲乙汇略,明季甲乙两年汇略,亦即此书也。”此二书内容完全一致,惟《明季甲乙两年汇略》中每卷后都有附有《异同补》,《明季甲乙汇编》中则将《异同补》汇为一卷,即第四卷。《异同补》未见单行本,则此三书可统称为《明季甲乙汇编》。
《樵史演义》第二十六回回末评云:“李自成出身及陷身做贼,皆得之《异同补》一书。”此说值得怀疑,赵维国已证明该小说中李自成出身事迹依据《绥寇纪略》卷九,而非附录于《明季甲乙汇编》的《异同补》。第二十八回回末评云:“邢氏又背李闯而随高杰,《汇略》刻载已详,海内播传亦久,非讹言说听,为识者所窃哂也。”《明季甲乙甲乙汇编》卷三载:“初,米脂李自成、清涧高杰同颗(夥)。自成掠邢氏,嬖之。属高杰护内营,因私邢氏,窃之而奔都督孙传庭,为其先锋,遂登列将”,正与之相符。第四十回回末评提及马士英、阮大铖结局,云“此二事一得之《汇编》中,一得之莱阳张公子口中,俱非诬说也。”《明季甲乙汇编》未载阮大铖结局,卷三载马士英结局为被手下黔兵缚送清方,清帅剥其皮使群下分食其肉,与回末评所云大致相同。
清初南明史籍数量极其庞大,细审《明季甲乙汇编》,可发现其中关于扬州城破的记载非常特殊。
是晚猝至扬州新城,破之,悉屠其民。可法在旧城,清师檄云若好让城,不戮一人也,史不为动。辛丑,清师诈称黄蜚兵到,可法缒人下城询之,云蜚有兵三千,可留二千于外,外放一千人入城,可法信之,时敌在东门,约以西门入,及进而屠戮甚惨。可法立城上见之,即拔剑自刎,左右持救。乃同总兵刘肇基缒城潜舟去。或云引四骑出北门而逃殁于乱军,或云敌尽锐攻北门,可法震大炮击之死者甚众,再震而兵愈聚,敌气益锐,己破西门入拥可法见豫王,长揖正言不屈遂遇害。(《明季甲乙汇编》卷三)
关于清兵破扬州城之史事,一般记载为清兵以优势兵力,强攻破城,《罪惟录》《石匮书后集》《南疆逸史》《乙酉扬州城守纪略》等史籍记载皆是如此。而清兵诈称黄蜚军队,赚城而破扬州之说仅见于此。
《樵史演义》第四十回载扬州城破之事云:
那知清兵突然来至,不费刀兵,新城已破。因为城中闭关坚守,遂屠其兵民,驰檄旧城道:“若好好让城,不杀一人。”史可法也不回话,只是坚守。到了第四日,清帅假说奉旨调黄总兵到,史可法从城中缒人下城询问。说:“黄总兵领来精兵三千,留二千在外,准备厮杀,放一千入城,同守城池。”史可法信了是实,从西门放兵入城,那兵逢人便杀,才知不是黄兵,却是清兵了。史可法在城上见之,拔剑自刎,总兵刘肇基救住,同缒下北门城墙下,引四骑潜逃,不知死活。正是:
身骑箕尾归天上,气作山河壮国朝。
这两处文字对照可知,《樵史演义》写扬州城破之事基本以《明季甲乙汇编》为据。《明季甲乙汇编》记载史可法潜逃、死难的两种结局,《樵史演义》只选择潜逃一说,一则是作者敬爱史可法,不忍直书其死事;二则怕触碰清方忌讳,不敢直书史可法死于清兵之手。但书中“身骑箕尾归天上,气作山河壮国朝”一语,用宋相赵鼎典故,点明了史可法死于城破之后。
再将《明季甲乙汇编》与《樵史演义》详加对照,可以发现《樵史演义》记载南明弘光朝史事基本以《明季甲乙汇编》为据,凡高杰之死、黄得功争扬州、“太子”被囚、扬州城破、弘光问迁都、江南警报断绝、马士英潜逃等若干重要历史事件,二者文字相似度极高,且情节顺序,细节罗列几乎完全一致。因此,我们可以判定《樵史演义》所提及的《汇略》《汇编》《异同补》实为一书,即《明季甲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