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生活在同一自然地理环境下的各民族文化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和共同性。少数民族在其历史的产生、发展和演变中,形成了原始崇拜意识。原始崇拜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逐渐积累而成的。各种崇拜形式不是同时产生的,而是先后形成的。哈萨克族的原始崇拜主要包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动植物崇拜、祖先崇拜和英雄崇拜等多种形式。这些原始崇拜无疑反映了原始先民的意识和行为。这些观念一旦产生之后,便有极强的生命力,能长期在人们意识中存在。
哈萨克族原始生态观是哈萨克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本源和必不可少的资源。很多情况下我们往往把资源理解成单纯物质的东西。其实,少数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繁衍生息中所积累起来的精神财富同样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当然这其中也包括生态行为和思想观念。哈萨克族原始的生态观就是人文资源中最典型的一种,经过历史的沉淀,使得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哈萨克族从大自然中取得了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资料,同时也给整个社会留下了诸多已被忽略的宝贵财富。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人类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的行为方式必须符合自然规律。“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对我们进行报复”。生态观是现代社会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但对自然的尊重和对环境的保护则早已是哈萨克族生活中的自觉行为。而这种自觉行为的本源是十分朴素的,无外乎是对自然生命的尊重、对自然生物的维护和对自然环境的保护。
(一)对自然生命的尊重
哈萨克族聚居区的自然环境十分优美,有峰峦重叠、古木参天的高山峻岭,有沟渠纵横、土壤肥沃的盆地绿洲,有水草丰茂、广袤美丽的草原平川,有瑰丽如花、独具风姿的湖泊河流[8]。这不仅为居住在草原的哈萨克民族提供了独特的生存环境,也为这个民族形成自己独特的审美心理提供了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基本条件。哈萨克族的生态行为首先源于对自然生命的尊重。这种尊重表现在原始崇拜,即对自然物、自然现象和自然力的敬畏和崇拜。草原环境和游牧生存方式决定了哈萨克族古代文化的特点就是崇拜和热爱自然。由于原始人对睡眠、梦、疾病、昏厥、幻觉、死亡这类现象困惑不解,因而便产生种种“臆测”。他们“臆测”人体之中存在某种幽灵,并可暂时离去或一去不复返。这便是所谓“有灵观念”。人有这种有灵,他物也必有这种有灵,由此类推,动物、植物、自然现象、自然物和自然力等皆有灵,于是便形成“万物有灵观念” 。
被认为是哈萨克族主要族源的乌孙、康居人在远古时就相信万物有灵,因此他们特别崇拜与其生活密切关系的牲畜及其他一些动植物。这种对自然的崇拜,实际上是对自然力的崇拜,是原始宗教最初的形态。由于受原始宗教(崇拜大自然)的影响,哈萨克族的风俗中至今还保留有自然崇拜的痕迹,哈萨克族崇拜日、月、天、地、水、火、星宿以及其他自然现象。哈萨克族认为天是宇宙中最神秘的世界,他们崇拜天,把天称作“天父”、“天神”,他们认为天神是至高无上的,世界万物都是由天神主宰的。忌讳朝天吐唾沫,认为会触怒天神。哈萨克族把日、月、星也视为神圣加以崇拜,他们忌讳朝着太阳、月亮吐唾沫或者大小便,认为那是对太阳极不尊敬行为;也不可以面向东方大小便,因为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牧民崇拜太阳最初目的主要是祈求太阳使牧草茂盛,牧畜肥壮,希望冬天能有温暖的阳光,以保护牲畜能顺利过冬。古代乌孙人原来崇拜狼,后来也崇拜太阳。《汉书·西域传下》“乌孙”条载,乌孙统治者以“太阳”为自己的王号,自称为“昆弥”或“昆莫”。“昆”即哈萨克语之kun,义为“太阳”,“昆弥”、“昆莫”意即“太阳王”或“太阳比”,(哈萨克族“biy”(比),意为法官),是至高无上的首领,也就是奉太阳为王权的保护神[11]。由于古人“不仅相信太阳有眼睛,可以观察世界,而且相信它有耳朵”,所以过去许多崇奉太阳的民族从不敢做违背常规和道德的行为,从不做亏心事,生怕太阳看见而受到惩罚。哈萨克族对水、森林、山、火等自然界的很多东西都有着敬畏的心理,乱砍滥伐或污染水源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忌讳拔草原上的青草,认为青草是草原生命的象征;哈萨克人把水象征为神圣的、无可比拟的清洁之物,因此,有些山区里仍保留着“踏水礼”的习俗(即订婚时,女方答应了男方的求婚,女方的父母和南方的来人一同到户外去跳过一条水沟或溪流,叫作“踏水礼”,表示没有反悔而允婚的意思[13]。因水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生存的根本前提,故不能往水里吐痰和倒脏水及大小便,忌讳在饮水附近洗菜、洗衣服等;这些行为禁忌目的在于教育人们讲究卫生,不要污染环境。哈萨克人认为,火是太阳神在地面上的化身,是光明的象征,是某种神灵所司管的神物,火能给人类带来光明、吉祥,火能驱赶妖魔,如果触犯了火神就要受到惩罚。婴儿第一次放入摇篮时,事先要用火把在摇篮里来回晃动,以此来驱除邪气;哈萨克族忌讳践踏火种与旧炉灶,如果践踏火种或炉灶腿就会痛,还禁止践踏柴草灰,禁止小孩子玩火,禁止往火上扔赃物、吐痰、小便等。如今在牧场上,为避免草原火灾,即使下着小雨也一定要把火焰余烬熄灭,主妇倒灶灰要检查是否有余火,男人抽烟一定要把烟头踩灭。
即使是当代,交通、通讯十分发达的今天,哈萨克族仍然传承着对自然生命尊重的生态观。由于哈萨克族主要从事畜牧业,他们认为马、牛、羊、骆驼等牲畜都是由各自的神灵所主宰的。各个神灵还有名称,如主宰羊的神灵叫“巧潘阿塔”、主宰牛的叫“臻恩格巴巴”、主宰骆驼的叫“奥依斯尔哈拉”、主宰马的叫“坎巴尔”。这些神灵保护着各自所属的牲畜,牧民的羊生病了,他们就祭祀羊神“巧潘阿塔”,祈求他保佑羊;如果牛生病了,他们就祭祀牛神“臻恩格巴巴”,祈求他保佑牛。哈萨克人特别爱护牲畜,忌用脚或棍棒踢打牲畜的头部,不准乘马插入羊群,遇到羊群要绕道而过。客人不当面称赞主人的牲畜和猎犬,不当面数主人的牲畜,认为这样会使牲畜遭到损失和灾祸。客人不跨越牲畜的长绳,否则会认为这样侮辱了他们致富的神灵。这种忌讳都源于哈萨克族的特定的生存环境,哈萨克族中有句谚语说:牲畜是孩子,草原是母亲。
此外,在哈萨克族的传统文化中也可看出,对自然生命的尊重还表现在,他们认为人与自然生物是平等相同的,人与自然万物可以相互转化。由于受原始宗教的影响,哈萨克族至今有图腾崇拜的习俗,他们非常崇拜狼。认为狼是神圣的动物,他可以保佑人的灵魂,认为英雄的勇敢与智慧都来自狼的佑助,把英雄、勇士比作狼。哈萨克族最崇拜猫头鹰,他们认为猫头鹰是神鹰,如果有人伤害猫头鹰,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还会殃及子孙后代。哈萨克族视猫头鹰的羽毛为吉祥物,哈萨克语称作“乌库”。在哈萨克族新娘、妇女、小孩的帽顶上一般都缀有一撮猫头鹰羽毛,以求新婚幸福家庭美满,在参加赛马的马头和马尾上也缀几根猫头鹰羽毛,祈求参赛马匹获胜。另外,由于白天鹅与哈萨克族族源的传说有关,哈萨克族至今都十分崇拜白天鹅。哈萨克族视白天鹅为神灵,严禁猎杀白天鹅,他们把死去的白天鹅挂在毡房的圆木栅栏上,把变天鹅的羽毛别在小孩的胸前,以此来避邪。哈萨克族还崇拜蛇,若有蛇进入毡房不能将蛇打死,妇女要往蛇身上洒奶子,然后敲打金属器物,将其赶出去即可。狗是与人类关系很密切的家畜之一。尤其是在游牧民族中,狗更是受到人的崇拜。哈萨克族对狗十分亲热和尊敬,不吃狗肉,把狗看成一种神圣的动物和忠诚的猎伴,并被誉为哈萨克民族遗留下来的“七大财富之一”。在哈萨克族流传下来的神话中有许多是关于狗的描述,认为狗搭救过人类。因此,婴儿刚出生,给他备好穿的衣服叫作“依特杰伊叠”(‘依特’哈语为狗,‘杰伊叠’哈语为衬衣)以此来表示狗可以保护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