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建设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关键。参与决策是民办高校党组织职能和作用的主要体现。
问卷调查表明,关于学院董事会或理事会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认为非常重视的,占71.52%;重视的,占23.38%;一般的,占4.64%;不重视的,占0.46%。对党建工作“非常重视”和“重视”的,占94.90%,令人欣慰。这种重视的重要体现是学院党组织的参与决策上。
许多民办高校党组织做到了不同程度的参与决策。实践中,我国部分民办高校通过建立直接参与与间接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注重建立事前调研、集体决策、事后反馈的决策全过程和全覆盖,参与学校各类决策,充分发挥作用[1]。如,仰恩大学积极推进双向进人、交叉任职制度。海口经济学院落实推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20名党政联席会成员中有党员18名。董事会7名董事中有5人是党员,且都担任学校主要到领导职务。
同时,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参与决策机制存在一些问题。问卷调查表明,认为党建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党委功能定位不准的,占17.55%。认为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的有关方面中,存在问题最多的方面是党组织参与决策机制的,占38.94%。认为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瓶颈是领导体制不顺畅的,占23.51%;运行机制不健全的,占46.55%。
实践表明,有的民办高校虽然设立了党组织,但党组织形同虚设;有的民办高校把党组织当成一般的行政事务机构,没有找准工作的着落点;个别民办高校负责人仍带着“党领导一切”的观念,没有从民办高校的实际出发而生搬硬套公办高校的模式[2]。不可否认,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参与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与领导体制的制约最为直接。由于办学体制的特殊性,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参与决策,与公办高校党组织的决策在决策机构、形式、范围和程度上有很大区别。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有关决策的问题上,只能参与决策,且只有发言权。这给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作用带来了制约。
解决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参与决策机制存在的问题,既不能照搬公办高校的决策模式,又不能放弃基层党组织的神圣职责,游离于决策之外无所作为,应该在民办高校现有领导体制的框架内进行观念转变、机制创新、积累经验,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