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省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源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结构管理和标准管理。事业单位的用人受到编制的限制,不仅要考虑短期需求,还要考虑单位长期的规划发展。很多高校为了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如升格、转型等需要大量人员,而单位的编制短期内无法到位不得不启动编制外用工。编制外用工目前主要存在的方式有,劳动合同制,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编制内人员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对于很多高校来说,编制外用工更灵活,人员到位更快捷,需要付出的成本更低。
从上面的巡视反映的主要问题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编制外用工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制内招聘比较规范,编制外用工比较灵活,便于解决某些“裙带关系”。
本轮巡视中,有1家高校被点出“个别领导亲属在校就业多,编外人员聘用随意”;另1家被点出“教职工队伍‘裙带关系’问题突出”。随着社会对公开招聘的重视,关注度的提高以及上级主管单位有关政策的出台、管理审核日趋严格,福建省公开招聘越来越规范。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公务员局《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闽人发[2011]96号)中再次重申“设置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我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合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对专业、学历等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表述,坚决消除任何歧视性条件,杜绝“因人设岗”和“量身定做”现象。同时明确,从2011年9月1日起,省直、中直单位所属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和科研单位补充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2]
随着公开招聘的规范,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开招聘更多是“凭本事吃饭”。对于无法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单位的“裙带关系”,多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很多只是“走走过场”。编制外用工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式。一个单位如果存在在编人员空缺大,而编制外用工多的情况,就要重点排查此类问题。
(二)高校升格等外在原因(单位升格、编制政策冻结等)导致用人紧张,只能通过编制外用工暂时解决紧缺人员。
通过与高校人事负责人交谈,发现很多高校现有的编制外用工是特定历史下的产物。如:学校从中专升格到大专,大专升格到本科。不同阶段的升格都需要补充大量的工作人员、专任教师等。而一个单位刚升格,三定方案都要延后一段时间才能批复下来,而升格前后需要完成大量的工作量这段空挡期是编制外用工产生的主要时期。
2006年福建省出台《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明确: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我省“年度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的人才及其家属、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等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本科学历学位取得者一律都要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致使很多可能转正的编制外用工无法转为编制内人员。
“从2011年9月1日起,省直、中直单位所属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和科研单位补充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该规定的出台,致使很多可能转正的具有硕士学位的编制外用工无法转为编制内人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分别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进行了八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为了更好的完成机构改革,在机构改革的同时大多需要进行机构冻结。而这段时间单位如果有急需解决的用工需求,基本也是通过编制外用工解决。
(三)一些老牌高校,在用工方面没有长期规划,编制剩余空间有限,不得不补充编制外人员。
从近期一些老牌高校的招聘方案中不难发现,现在很多高校招聘编制外人员,要求同样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整个招聘流程也参照公开招聘的流程严格规范执行。通过了解,发现随着高校规模的发展,校企、校地等办学模式的多样化发展;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等多层次办学;学校的编制早已不足,剩余的为数不多的编制要留给博士、教授、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引进人才。学校发展所需要的辅导员队伍、行政科研助理岗位等只有通过编制外人员来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