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战役支前运动的成功开展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正确性。战役期间,为最大程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战争、支援战争的积极性,党在民工分工、粮食征借及运输方式上采取政治教育与经济补偿相结合的方法,消除了人民群众对支前工作的顾虑,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支前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了人民群众力量的最大发挥,为支前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人力和资源保障。
(一)建立组织,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
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支前工作十分重视,为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中央军委副主席周恩来委派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与华野后勤司令刘瑞龙和中野后勤司令刘岱峰一起,共同负责筹办淮海战役后勤与支前相关工作事宜。11月4日,华东局成立最高支前领导机构——华东支前委员会,并下设政治、人力、粮食、财政、交通、民站等6个部门,11月22日,又成立了华中支前司令部,下设政治、民力动员、财粮等3个部门及参谋处,使整个华中、华东地区的支前工作有了一个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华中支前司令部的领导下,又分别在渤海区、胶东区、鲁中南区、苏北区、江淮区、豫皖苏区、冀鲁豫区和豫西区等8个地区,分别设立后勤司令部和支前委员会,依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管各行政区划的后勤支前工作。同时,设立了将近400多个民站、兵站、粮站、弹药库和被装库,选定10余条水陆交通运输线,将各个站点与野战医院和后方医院联系在一起,组成一个体系完备的供应联系网,后勤机构与支前机构之间,前方与后方之间合理分工、密切配合,从组织体系上保证了支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合理细化分工,提升群众工作效率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华东支前委员会根据民工工作的时间长短,将民工分为随军常备民工、二线转运民工和后方临时民工三类,并在各类中,进一步细化实行大队、中队和分队编制,严格规定各层级、各类别的民工供给办法和标准,实现区别化管理。供给方式方面,常备民工实行分段供应,到达部队后由部队负责,到达部队前由地方民管处负责;二线转运民工采用提成制或供给制与供给提奖制;临时民工采用包运制,每转运一个伤员30里路,补给15斤秋粮。供给标准方面,实现严格规定,细化供给标准,对伙食、黄烟费、办公费、杂支费、宣教费、被服装具、医药费、负伤费、埋葬费、赔偿费、民工铺草及民工干部供给都进行具体明确,合理供给、有序供给,确保民众力量的最大发挥。
(三)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群众纪律
尽管设立了合理的编制及分工,但如何在短期内让人民群众消除顾虑投入到支前工作仍是一大难题。用工费用方面:为避免硬性摊派做法导致人民群众不满,以邓小平为政委的中原野战军强调各地要严格执行《关于禁止无价派差实行给价包运制度的命令》,要按工给价或按件给资,一律禁止无偿抓差,禁止只供应伙食不给工资的义务运输制度,并对运送军械、被服等不同内容的运费做了明文规定。征借公粮方面:规定部队与地区借粮使用粮草票,由支前委政治处打印相关证明书,在战争结束后,与农民结算清楚,补偿农民的供给。物资运输方面:运河运输中明确规定运粮运费和运输提成标准,同时组织大队和分队官兵,通过武装押运的方式保证船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船只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害,损失由部队进行赔偿;汽车运输中制定适当的运费标准及保险,并采用原有的公会与公司制度,相对维持秩序稳定;火车运输中采取按件提成的方式,对运输量进行详细统计,保证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