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教育 » 正文
家长的“诉”与“求”
 
更新日期:2020-04-13   来源:青年研究   浏览次数:17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一)标签化的力量从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再到师之所以为师,言必出于道,行必由于道,教必本于道,教师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直是高尚职业的代名词,

 
 (一)标签化的力量

从“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再到“师之所以为师,言必出于道,行必由于道,教必本于道”,教师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一直是高尚职业的代名词,进入到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教师职业的尊重和教育事业的重视仍然没有什么变化,但由于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教育制度和社会形态的差异,学校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由此衍生的考试制度已经发生了巨变。并且伴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教师这一职业越来越朝着专业化的程度发展,不同科目不仅在教学方式和内容上相差甚远,对于教师群体的专业技能衡量标准也越来越严格。优秀的教学能力不仅体现在对于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的丰富经验,更重要是对于各学科“变幻莫测”的考试内容的“深度理解”,这些对于优质师资的需求在社会经济水平并不发达、教育资源并不丰富的县域情境中显得尤为迫切,并且直接使得身处教学一线并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成了学生课外辅导的最佳选择,在职教师这一标签已经不仅仅成为获得体制内工作编制的证明,更是肩负着独特的标签化力量。笔者在访谈中不止一次的听教师谈及教学技巧的重要性——“自己会做题和教会学生做题是两码事”,以至于一些即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父母(其中不乏政府官员和教师自己)仍然选择将孩子送到在职教师家中进行辅导。

在职教师的标签化力量使得在家长、学生、教师三者之间构成了一个稳定且牢固的认知共识。这似乎很矛盾,即是政府一再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并在舆论宣传中直言不讳的指出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行为是违反师德师范甚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家长和学生对于家教的需求和在职教师的尊敬仍然丝毫不为所动,以至于参与家教的学生群体不仅在“交易期间”给予老师以物质性的报酬,而且在“师生关系”结束之后依然对教师抱有感激之情,并常常出现学生和家长群体自发地向身边的亲戚朋友们推荐某教师,“无偿”的替教师招纳学生的现象。这其中彰显的都是在职教师标签化的强大力量。

(二)县域优质辅导机构教育资源的短缺相比于在职教师组织家教的现象,L县依然存在非在职教师参与家教授课的情况,这基本集中于“家教中心”这一类的校外辅导机构,近年来由于政府对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管制措施,尤其是针对在职教师参与课外辅导机构的招生、管理和教学行为。笔者根据与辅导机构负责人、家长和老师的访谈得知,如今L县辅导机构的生源绝大多数都是小学生,此处引用一段L县某机构老板HGL访谈中的话,来体现政府近年来对在职教师参与家教的管制措施及其对辅导机构的影响:

“以前政府抓(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不严的时候,我们这里很多都是学校的教师,他们来了,家长也愿意送小孩来,老师自己也省心,因为我们有(提供)地方而且不用老师找学生,他只负责来上课,月底我们一起分成,我们(机构)主要是拿个介绍费和场地费,基本上就是2成。现在政府抓的严了,在职的老师都不敢来了,但是他们(有偿家教)根本没停,都自己在家偷偷搞或者跑到其他城市去了,我们现在(生意)就不行了,因为家长信不过了,觉得没有学校的(在职)的教师在。所以只能做做小学生的生意,因为小学生家教主要就是看管写作业,没什么难的,到了初中高中就没学生愿意来,他们都自己找学校的(在职教师)”

据不完全统计,L县符合政府规范办学要求即具备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家教中心”有50余家,其中没有一家连锁式家教品牌(例如新东方、学而思等),并且机构负责人虽深谙经营之道却鲜有教学方面的工作经验,他们在政府管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之前凭借着社会关系和相对的高额报酬可以招聘到大量在职教师参与机构教学工作同时协助其招纳生源。而在政府对于在职教师参与家教的管制措施严格之后,家教中心参与有偿家教授课的群体则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毕业不久(大多集中毕业在2-3年)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在“家教中心”从事教学的工作状态用他们自己的话叫做“过渡”,在访谈中得知,这些毕业生群体绝大多数都正在准备地方公务员考试或者公立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剩余部分则是出于种种原因暂时不考虑寻求正式工作而只是在辅导机构“找个事做”,但在调查中,令笔者感到惊讶是这些毕业生们除了个别正在准备教师招聘考试的以外,其他无一人获得教师从业资格证书,更谈不上教学经验了。而机构不仅向外界隐瞒了这一点还将这些毕业生几乎无从考证的“各项在校优异表现”写在了他们个人简介的信息栏里以期让学生家长信赖机构的办学能力;“家教中心”目前第二类的授课群体是退休教师以及一些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民办教师”,他们自嘲是“自由人”,意指身处官方教育体制之外,不受相关政策约束。他们选择参与有偿家教主要是为了“发挥余热”和“补贴家用”,在访谈中一些已经接近70岁的退休教师们谈及自己的教学状态时说也“还能教书,不算老”,而在机构对外的介绍中这些退休教师和民办教师的标签则是“具备长期一线教学经验并且精力充沛的老教师”。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家长的“诉”与“求”

下一篇: 家长的“诉”与“求”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