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居改变了乡村的空间结构、居住方式和组织方式,原来分散的自然村的村民按照就近和便利的规划原则合并为一个社区,村民的生活资源来源渠道,村民的组织方式和社会关联渠道都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实践当中,绝大多数的村庄并非是在短时间内合并,合并过程需要经历一个长时间的渐进过渡,这其中包括着原有自然村的渐次解散与新社区的逐步形成,因此这个过程中村庄社会秩序必然处在一个渐进式的建构的过程中,新的乡村社区治理的方式必然要根据不同类型村庄的现实情况做出不同的调整。以上两种类型的村庄在形成的机制和逻辑以及随后的社会秩序建构方面都存在着区别,虽然两类村庄都是在政府行政力量的主导下完成合并的,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却走了完全不同的路径。
(一)两种类型村庄的整合路径
1. 一种是靠市场力量,依据市场机制整合起来的农村社区。诸城市杨春社区的整合是基于市场化的机制完成的,因为这个社区下属的5个村庄在空间上非常靠近,并且都是诸城市近郊的乡村,城市的扩张自然覆盖到这些村庄,因此村庄的土地具有了相当高的市场价值,原来的耕地已经全部变为建设用地,租赁市场开始发育并逐渐成熟,为此推动了集体收入提高。社区具有较为成熟和发达的集体经济,此类集体经济的基础不再是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有关的产业,而是开始向“租赁集体经济”转向,即主要依靠集体土地既建筑物的租金获得较为固定的收益。例如,诸城杨春商贸集团集体经济中超过60%的收益是来自于租赁性收益。这种集体经济是以集体土地为原始资本而获得集体收益,无需高密度的劳动投入。社区内因而也难以消化所有劳动力就业,大部分的人开展个体经营,或外出务工,赚取另外一份收入,本社区内的杨春大酒店和养老院职能吸纳超过5%的社区居民就业。
这个社区的各个自然村的利益已经通过新的集体经济进行了整合,集体经济通过股份制进行分配,辖区居民定期获得分红,集体的福利则主要是社区内的提供的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是农村医疗保险,对于社区内出现的特殊困难群体,社区也提供了救助的办法,其基本方法类似于传统农村的五保制度,相关经济支出和服务由社区委员会决定承担。
随着社区周边市场的繁荣,外来人口开始逐年增多,有到该社区租赁住房居住的,也有购买住房居住的,也有转租社区居民的商铺摊位的。总之,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辖区的构成越来越多元化,实际上已经开始演变为城市社区,社区成员逐渐呈现陌生化的状态,理性和契约意识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社区治安已经纳入到城市管理的范畴。因为传统农村社会的治理框架在社区人员流动较少的背景下维持均衡的,所以当遇到人员流动加快的状况时,相关问题就显现出来。如果在以人员流入为主的村社区,仅仅治安与卫生环境所需要的公共支出就足以给集体经济带来沉重负担。这种自助型的社区公共建设基站,所投入的建设资源与集体成员的切身利益并没有十分直接的关系,这无形中弱化了利益相关人员对支付制度、集体经济税费减免制度、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公共制度的建立或健全,传统自助型制度或机制将逐渐被取代。
然而,该社区还不同于完全意义上的城市社区,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社区的管理还是基于原来合并起来的村庄,社区的领导班子成员还是从原来辖区内的5个村庄的负责人中产生的。社区中经济经营的部分是面向原村庄的成员,而非面对社区内的所有居民。换言之,社区居民是社区管理和参与社区管理的主体,而原自然村的居民则是获得社区经济资源的主体,社区管理已经和社区经营分离开来。
2. 另外一种是靠行政的力量,即在政府的财政支持下的村庄合并而构造的社区。土墙社区就是此类典型的农村社区。此类社区中的自然村没有固定的工商业,只有单纯的农业生产,因此,此类社区必然缺乏类似杨春社区那样的内在的市场化动力机制。首先,此类村庄整合不可能一蹴而就,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甚至于有的社区不可能完全完成。原因是农户离开原来的自然村,搬入社区居住,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土墙社区规定原有住房和院落的面积100平方米的家庭要在社区获得同样100平方米的楼房,需要补交5万元左右的资金。虽然不多,但是对于那些依靠农业生产获得收入,尤其是那些比较贫困的农村家庭难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