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
农村土地流转,即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包括所有权流转和使用权流转。本文所指的是
狭义上的土地流转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增加农民收入。农民的土地可以变成资本,无力耕种或离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得租金,直接增加收入。
第二,盘活农村经济。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也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第三,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利于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分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促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既解决了农村闲置劳力就业又推进城镇化进城。
第四,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吸引更多经营主体的资本进入农村,按照市场需求合理进行农业产业布局,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产品精加工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升农业产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