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班扬(John Bunyan,1628 – 1688)家境贫寒,父亲是一个补锅匠,也是一个虔诚的浸礼教徒。班扬自学成才,其全部思想和文化知识几乎都来自《圣经》和《祈祷书》,以及结婚时妻子带过来的两本宗教书籍《普通人进入天堂之路》和《如何践行虔诚之道》。1653年,班扬开始在当地布道,但遭遇了很大阻力甚至迫害,这反而激发了他奋起反击的勇气,促使他通过写作来表达自己的观点。1660年班扬被当局逮捕并投入当地监狱。在被监禁的12年中,班扬写了好几本书,目的是宣扬自己的宗教观念。1672年,出狱后的班扬担任了贝德福教堂的牧师,不久又因为持不同宗教观点而被当局再度关押。在牢房里,班扬写出了《天路历程》的第一部,1684年他完成了第二部分,与第一部合在一起出版。《天路历程》的全名是《通过梦境呈现的,一个信徒从今生到来世的追寻历程》。由于班扬是一个虔诚地奉献于宗教事业的清教徒,他对于圣经的苦读,以及对圣经的把握和理解都是超乎寻常的,他的《天路历程》就是一部通俗文学化的经文布道,而且吸收了当时民间流行的世俗浪漫传奇因素和讲述手法,拓展了始于中世纪的寓言传统。尽管这是一部为成人写的宗教寓言,但它在艺术手法和表现形式上却与英国儿童文学产生了密切的关联。在特定意义上,《天路历程》的开端预示着《爱丽丝奇境漫游记》的开端:故事的叙述者在户外睡着了,在梦境中看见一个名叫基督徒的男人。此人背着一个沉重的包袱,站在自家的门外,手里捧着一本圣经,正在专心致志地阅读。他从书中得知,不久之后巨大的灾难就会降临到他全家所居住的这个名叫“毁灭”的城镇。这使他感到极度恐慌。这时一个叫做福音传教士的人朝他走来,奉劝他和当地其他居民逃离家园,寻求天国。基督徒在恳求家人和乡人一起离去,但却被视作疯人疯语。万般无奈之下,基督徒独自踏上了天路历程。且看“爱丽丝”小说的开端:五月的一个夏日,小姑娘爱丽丝跟姐姐一块坐在泰晤士河边,姐姐在读一本书,可爱丽丝对那本图书毫无兴趣,因为书中既无插图,也没有对话。她渐感疲倦,不觉悄然入梦。就在她进入梦境之际,她看到一只眼睛粉红的大白兔,穿着一件背心,带着一块怀表,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它要迟到了,一边急匆匆地从往前跑去。出于儿童天然的好奇心,爱丽丝毫不犹豫地追赶上去 她看见兔子跳进了矮树下面的一个大洞,也不假思索地跳了进去,从而踏上了充满荒诞色彩的地下世界的奇遇旅程。《天路历程》的源自民间故事和传奇故事的历险叙事,以及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角色,使之对于包括儿童在内的普通读者产生了天然的吸引力。主人公基督徒一路前行,呈现了典型的历险情节。他身背沉重的“罪孽包袱”,首先经过了“消沉泥沼”。之后满怀虔诚之心拜了耶稣遇难的十字架和坟墓之后,那沉重的“罪孽包袱”才从他身上掉下来。在“屈辱谷”,基督徒遭遇一个代表傲慢的魔怪,其形体像鱼,长满鳞甲,有龙翼、熊爪,还会喷火。主人公打跑了对手,但也受了伤。在“浮华镇”,基督徒与龙身怪物激战,这怪物有七个头,头上还有10只角。在途经“死亡阴影谷”时,主人公口诵弥撒经文才得以通过地狱之门,这犹如童话中的魔咒施展作用。在艰难通过巨人的洞穴后,主人公结识了名叫忠诚的朋友,但在魔鬼把持的“名利场”,两人遭到围攻,而忠诚竟被判火刑焚烧。此后,主人公经过了“快乐谷”的诱惑考验,从绝望巨人的城堡里逃脱出来,穿过了“自负谷”,终于来到生命的“安息乡”。在“死亡之河”的对面就是天国的大门,主人公在希望先生的鼓励下,克制了畏惧,纵身跳进涌动着黑色波涛的大河,奋力游到对岸。在特定意义上,《天路历程》的宗教寓言开端预示着《爱丽丝奇境漫游记》的童趣化开端。下面是班扬的诗作《蜜蜂》:
蜜蜂
蜜蜂飞出去,蜂蜜带回家。
有人想吃蜜,发现有毒刺。
你若真想吃,又怕被蜂蜇,
下手杀死它,切莫有迟疑。
蜜蜂虽然小,罪恶之象征。
蜂蜜虽然甜,一蜇奔黄泉。
不贪恶之蜜,性命方无虞。
人生最要紧,贪欲要克制。
班扬在诗中用蜜蜂喻指具有诱惑力的“原罪”。清教主义者往往对于原罪和惩罚深信不疑,非常害怕身后遭受地狱烈焰的煎烤,所以生前虔诚地期待灵魂的救赎。尽管蜂蜜很甜蜜,但蜜蜂却是罪恶的象征,为获得救赎,最要紧的就是克制欲念,杀死蜜蜂。总体品味,这首诗的清教主义色彩是很浓厚的。
下面是萨克·沃兹的“小蜜蜂“”一诗,该诗的原标题是《不能懒惰和淘气》(Against Idleness and Mischief,1715):
不能懒惰和淘气
你看小蜜蜂,整天多忙碌,光阴不虚度,花丛采蜂蜜。
灵巧筑蜂巢,利落涂蜂蜡,
采来甜花蕊,辛勤酿好蜜。
我也忙起来,勤动手和脑。
魔鬼要捣乱,专找小懒汉。
在萨克·沃兹的诗中,清教思想有所淡化,童趣有所体现,但说教的意味非常明显。作者用儿歌的形式宣扬道德教诲,其主题非常明确,就是要孩子们向小蜜蜂学习,不浪费时间,不虚度光阴。只有辛勤忙碌,才能像小蜜蜂一样,获得甜蜜的回报。而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就会被魔鬼撒旦看中,去干傻事,坏事。
就文学童趣而言,宗教赞美诗作家艾萨克·沃兹(Isaac Watts,1674-1748)的《儿童道德圣歌》(Divine and Moral Songs for Children ,1715)堪称为清教主义时期比较贴近儿童心理,为孩子们乐于接受的文学读物。沃兹在伦敦的教堂里做过执事,共写了600多首赞美诗,其中一些诗作成为英语语言文学中深受欢迎的诗歌。他的宗教赞美诗包括《哦主啊,我们永远的保障》(O God, Our Help in Ages Past)和《普世欢欣》(Joy to the World)等。在首次印行于1715年的《儿童道德圣歌》歌谣中,所有篇目都是作者认为适宜让儿童记忆和诵读的宗教训示或教诲。在沃兹生前,《儿童圣歌》发行了20个版次,成为当时最流行的儿童读物。它不仅受到儿童读者的欢迎,而且对许多后来的英美作家产生了影响 —— 从英国本土的刘易斯·卡罗尔到美国的富兰克林和艾米丽·狄金森等人都受到过他的影响。此外,沃兹还为儿童撰写了《英语读写的艺术》(1721),《逻辑》(1725),《改进我们的心智》(1741)等图书。《儿童圣歌》具有鲜明的特征,它让人们领略了让儿童读书识字的必要性,而且这些歌谣所传递的主要是道德教诲,表现的是清教主义的挽歌式情感,体现了具有一定童趣意味的清教主义的想象力。从总体看,《儿童圣歌》沿着《天路历程》所开拓的清教主义文学寓言之路往前迈出了一大步,是介于班扬的宗教寓言和卡罗尔的幻想叙事之间的儿童文学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