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和财会是当今社会最引人注目、最具有发展前景的两个专业,其中代表性的职业就是律师和会计师,他们共同支撑着我们经济社会的运行秩序。律师捍卫着我们的权利,会计师照料着我们的利益。20世纪末,出现了一种融合会计师和律师的特性为一体的新兴职业,即法务会计师。法务会计最成熟发达的国家是美国,在“9·11”事件之后,美国在反恐调查中动用了大量的法务会计。而一些大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在内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大量增加法务会计人员。而在中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相对滞后。
在21世纪初期,我国才正式引入了“法务会计”概念,复旦大学李若山教授曾提出,法务会计是特定的主体运用会计知识、审计知识、财务知识以及调查技术,针对在经济纠纷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专家性的意见作为法律鉴定依据或者能够在法庭上作证。按照传统模式培养出来的会计人员、财务人员、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等等,大多数是“单一型”的人才,仅仅掌握了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但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形势,需要既懂得财务管理知识,精通税务,能识别假账,又懂得法学知识能进行案件审查和侦查的高级复合型人才。同时,在学位教育方面,只有少数的几家高校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和课程,普及程度远远不够。但是,美国目前至少有82所大学开展了法务会计的教育,加拿大2001年创办了法务会计专业,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公会在2002年7月联合开办了法务会计课程。我国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远远落后于国际社会的进程。
目前,我国也加快了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的脚步。在2015年5月16日,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法务会计师(CFA)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了要重点打造一批会计与法律相融合的法务会计师,并于2015年9月推出了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的相关管理办法。在2016年10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将拓展法务会计服务列为“十三五”期间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经多地先后开设了考点,全国考取法务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已经超过了千人。
综上所述,我国法务会计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再加上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仍不完善健全,专业课程设置缺乏整体性、合理性以及系统性,因此,亟需寻找更为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