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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中小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收益
 
更新日期:2020-04-30   来源:征信   浏览次数:202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中小银行的转型诉求和商业保理公司发展限制带来巨大的市场融合需求,中小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业务合作相辅相成。商业保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的最大区别就在

 
 中小银行的转型诉求和商业保理公司发展限制带来巨大的市场融合需求,中小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业务合作相辅相成。商业保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资金来源和规模,这也形成了商业保理公司“走在银行前面,但是要依托银行”的经营共识。当前,商业银行保理在应收账款这片蓝海中所占比例不高,商业银行借助商业保理公司扩大银行保理的市场份额迎来发展转机。

商业银行和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是一种共赢,是一种以点覆盖面的合作。一方面,商业银行可借助商业保理公司扩大银行保理的合作客户群,商业保理公司的市场合作关系和基础客户群可为商业银行带来大量的优质客户,另外,商业保理公司可协助商业银行解决一些诸如应收账款确认、应收账款整理、对账等繁琐的基础性工作;另一方面,商业保理公司借助商业银行解决资金来源,双方各取所需,实现共赢。另外,在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面,商业保理公司也将有所建树。

(一)享受政策红利

金融必须要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实体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2015年8月,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2016年2月,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发展。2017年5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小微 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调商业保理公司应专注于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2018年5月,商务保理纳入银监会监管。近年来,在经济新常态下,多部委联合发声,出台多项政策推动保理业务发展,将金融资源引入实体经济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型企业应收账款问题已经引起国家高度重视,这将为保理业务的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小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将享受巨大的政策红利。

(二)中小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市场巨大

从市场需求层面,当前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在快速增加的同时也面临较大的发展压力,其中企业大量的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无法盘活企业的收支平衡,难以走出经营低迷的局面。作为专门为解决应收账款而生的保理业,在解决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因为法律、政策、成本、信用环境等因素的限制,本该占主导地位的银行保理业务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没有表现出更多的积极性,而非银保理业务又受资本金及杠杆率的限制,并缺乏再融资渠道,在整个保理业务中所占的市场份额仍然很小。

目前,我国应收账款融资市场空间巨大,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全球经济已进入结构性过剩时代,买方市场已经形成,赊销结算方式渐成主流。据统计,在国内贸易中赊销结算方式的占比已达到80%;(2)应收账款规模持续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目前我国全社会应收账款金额约有20万亿元;(3)当前买卖双方国内交易中,应收账款付款期限不断拉长,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增大;(4)为解决应收账款问题,核心企业和中小企业对使用保理、再保理在内的综合风险管理工具接受度越来越高。

对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所收到的监管较少,业务拓展没有地域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客户),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具有更灵活多样、行动迅速的优势,但是,商业保理公司都面临着资金限制的问题,而受地域和缺少优质资产限制的中小银行,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空间就十分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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