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海渔业资源现状
由于长期过度捕捞,南海北部湾近海渔业资源自20世纪80年代已渐入衰退。特别是随着2004年《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的生效,我国万余艘渔船从北部湾西部退出,回归我国近海作业,这进一步加剧了南海近海的捕捞压力,渔业资源状况更是雪上加霜,导致渔获质量不断降低,幼鱼和低值鱼比例不断增加。相对于北部近海,南海其他海域渔业资源保有状况较好,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如北部深海区域存有一些深海渔业资源,但数量有限,难以支撑大规模商业开发;南沙岛礁区域渔业资源状况良好,但现已处于饱和状态,不宜增加捕捞强度;中南部外海区域分布着一些大洋性渔业资源,如鸢乌贼和金枪鱼,但因路途遥远、海况复杂,作业成本较高;且周边海域渔业纷争较多,渔民人身财产安全频受威胁,作业困难较大。
此外,南海周边国家,特别是越南和菲律宾,不仅大肆掠夺南海渔业资源,破坏南海生态环境,而且干扰抓扣我国渔民渔船,严重侵害我国南海渔业资源主权权益。如2012年6月越南通过 《越南海洋法》 ,不但明确规定越南“拥有”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主权,而且要求政府部门提供优惠条件鼓励并保护南海渔业活动和其他海上活动。在该法规激励下,大批越南渔民涌入南海侵渔,甚至采用电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极端手段;菲律宾多次驱逐、抓扣,甚至重罚在南海作业的我国渔民,如2013年5月9日菲军舰扫射追赶我国台湾渔船“广大兴28号”,渔船损毁严重,一渔民当场死亡; 2014年5月6日菲海警拦截威胁我国大陆在南沙半月礁作业的两艘渔船,船上11名渔民被抓扣,后以“非法捕鱼罪”判处6至12年不等监禁,并处高额罚款和没收渔船。
南海渔业资源衰退现状和南海侵渔情况令南海渔业合作迫在眉睫。只有通过我国与南海周边国家的通力合作,才能改变南海渔业资源无序开发状况,实现资源可持续养护管理,才能改变南海侵渔混乱状况,实现南海渔业活动和平有序开展。
2.、南海复杂局势
南海问题较为复杂。不仅所涉国家地区众多,存在六国七方,相互间关系纵横交错;而且所涉问题繁杂,包括资源开发、航道安全、海域划界、岛礁主权等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领域。目前南海局势稳中有变。在“菲律宾南海仲裁案”闹剧后,南海问题持续降温,总体形势趋好,但风平浪静之下,仍暗流涌动。美、日、澳等外来势力不断以各种借口介入南海问题,如自2017年1月特朗普总统就职以来美国多次在南海进行所谓的“自由航行”;2018年1月日澳双方达成安全与防卫合作协议,明目张胆表示觊觎南海;2018年4月加拿大参议院通过涉南海问题动议,公然插手南海事务;同期澳大利亚派军舰追随美国“自由航行”南海。因而,在南海问题上多种博弈力量虽由明争转为暗斗,但潜危隐患犹存。
树欲静而风不止。虽然我国希望并不断推进南海问题的平稳解决,但是由于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南海问题再度升温的可能性仍然较大。某些国家不可能放弃利用南海问题遏制我国发展的企图,它们会伺机而动,甚至再次搅浑南海。所以,我国应在南海问题上时刻保持警惕,防患于未然。
3、 国际法规明确要求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中有关闭海或半闭海与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南海渔业合作是必要的。
(1)闭海或半闭海规定
我国于1996年6月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该公约第122、123条定义了闭海或半闭海,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所环绕并由一个狭窄的出口连接到另一个海或洋,或全部或主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沿海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构成的海湾、海盆或海域。”并要求沿岸国应尽力直接或通过适当组织在海洋生物资源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
南海为中、菲、越、马等国所环抱,是典型的半闭海,其生态系统较为脆弱,且易受到人类活动影响。目前南海渔业资源因过度捕捞已不断衰退。因为渔业活动是南海周边国家扩张宣示“主权”的一个重要手段,它们极力鼓动本国渔民在南海捕捞,加之南海尚不存在区域性渔业管理机制,所以南海已成为一个“公共池塘”,渔业活动无序、竞争、不受管制,并导致渔业纷争不断。据统计,从1989年至2010年,我国渔民在南沙海域被驱赶、抓扣、抢劫、甚至枪击的事件多达380多宗,涉及渔船750多,渔民万余人。其中,我国25名渔民被打死或失踪,24名渔民被打伤,800多名渔民被抓扣判刑。
根据UNCLOS关于闭海或半闭海的规定,我国与南海周边国家有义务通过合作实现南海渔业资源的养护管理,共建南海和平稳定的作业环境。
(2)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规定
UNCLOS和《联合国鱼类种群》(UNFSA)都规定了相关国家对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养护管理的合作义务。UNCLOS第63、64条和UNFSA第8条都规定沿海国和有关捕捞国应直接或通过适当的分区域或区域组织合作养护管理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
南海存有较为丰富的金枪鱼资源,种类多达10余种,据估计资源总量约100万吨,主要分布于南海中南部海域。金枪鱼经济价值较高,是南海周边国家重点捕捞对象。目前主要是越南和我国台湾在南海从事金枪鱼渔业。近年越南约1600艘渔船在南海作业,金枪鱼年产量约8万吨,出口产值近5亿美元;我国台湾约有1100艘渔船在南海作业,金枪鱼年产量不足1万吨;我国大陆渔船在南海主要是兼捕金枪鱼,未曾专门从事金枪鱼渔业。
金枪鱼是高度洄游鱼类,会随洋流作长距离游动,一生分布于不同海域。根据UNCLOS和UNFSA的规定,作为沿海国和捕捞国的我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应合作养护管理金枪鱼资源。然而,目前南海金枪鱼资源主要为越南捕捞,其在南海的渔船数量和渔业产量都远超我国。这种缺乏合理管制的状况,不利于南海金枪鱼资源可持续发展,也与国际渔业法规合作养护管理的规定相悖。对此,我国有必要与南海周边国家合作,合理开发管理南海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