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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全覆盖协同机制的构建及保障
 
更新日期:2020-05-09   来源:江苏商论   浏览次数:20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协同机制的构建构建原则和思路本文在审计全覆盖的环境下,经过对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相关情况分析得出以下观点,若要建立健全的审计协同机制,便要从

 
 协同机制的构建

构建原则和思路

本文在审计全覆盖的环境下,经过对内部审计与政府审计的相关情况分析得出以下观点,若要建立健全的审计协同机制,便要从审计的各个阶段着手,全面创建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协同联动。首先要确立政府审计的主导地位,在审计全覆盖多审计主体的环境下,明确主要目标、分清主次对构建清晰明了的审计协同机制至关重要;其次要从最基础且重要的审计资源做起,只有在资源共享、信息统一的情况下,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才能出具高效高质的审计审计报告;接下来便是审计成果的共享协同,政府审计要充分利用吸收通过内部审计炼化优化的审计成果,实现最大维度的成果资源价值;最后为了审计协同作用的可持续发展,在做好当前审计工作的同时,也要为后续及今后的审计打下坚实的优质基础。

协同机制构建设计

(1)确立政府审计主导地位

政府审计在所有的审计机构中占据着主体地位,其作用的发挥对我国整个审计系统具有重大意义。政府审计机关在上级部门的指示下确定每个年度的审计工作重点,跟进落实审计全覆盖,并通过对内部审计的审计成果进行评估完成工作目标;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需按照同级政府的审计计划进行,并将内部审计成果提交至政府审计信息平台,由政府审计机关处理。内部审计作为国民经济的一部分,其实施主体是内部审计机构,在日常的工作中全方位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家资源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向各级审计机关公开,以信息平台为载体使审计结果能够在政府审计机关中得到广泛的评价和测试,有利于我国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全面开展。

(2)共享审计资源完善信息库

从审计人力资源与项目资源方面来看,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的。审计项目资源决定人力资源的配置,同时人力资源又反过来决定项目资源的质量和效率。目前,我国审计项目资源相对过剩,在审计全覆盖要求下,政府审计关注的对象越来越丰富,审计项目也相对增加,审计需求突飞猛进,从而加剧了审计任务重与审计资源不足的矛盾。而审计人员由于岗位编制、技术水平以及团队结构等方面的局限,人力资源与目前的审计需求也是呈现出矛盾的现状。而内部审计人员在国家逐渐重视内部审计的趋势下不断扩大,人员素质也有所提高,逐渐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强大队伍。因此,政府审计可将其作为后备力量,补充自身力量的不足,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在协同理论的指导下,解决现有矛盾,共同促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从大数据信息资源方面来看,如今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信息量越来越大,信息内容越来越复杂,为了高效利用这些数据信息,便要建立一个审计大数据体系,利用大数据技术,去除脏数据,整合有用的信息资源,并转化成审计需要的数据,将死的数字变成活的信息。而如今审计范围广,信息链长,单靠单一的审计主体无法得到全面有用的信息,因此就需要利用内部审计中各部门的数据信息来充实政府审计信息的匮乏,辅助实现审计数据信息全覆盖。

(3)优化审计成果协同作用

政府审计在协同内部审计成果之前,应在对其进行内部控制的环节进行工作质量以及人员素质的评估,从而评估其审计成果的可依赖度,并在适当的风险评估、保证工作质量后,再对其成果进行适当的应用,减轻工作任务,避免重复劳动。

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由于较为了解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因此在其内部审计人员诚实度、配合度以及专业性高的情况下,可以在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目标一致的方面有针对性的利用这方面的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率。

(4)加强审计沟通促进审计可持续发展

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交流除了在工作过程中必要的信息交换外,还需在工作外加强流动性、互动性,强化政府对各单位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同时也要让内部审计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实现培训交流的互动,促进审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要强化自身审计监督水平,推动内部审计立法进程,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内部审计在国家出具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带动下迅速发展,这对规范本单位良好运行、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的内部审计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制度的约束力、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等还有所欠缺,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立法力度,出具详细明确的法律依据,提高法律约束力,令内部审计有强规可循、有严法可依。

从审计机关的角度来讲,必须加强审计人员的素质与头脑,培养一批批高质量人才,提高审计人员政治素养和应变能力,使其无论面对何种工作都能“临危不惧”,从容有力地完成审计任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同时,审计机关应多多制造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人员沟通交流的机会,必要时可以组织培训学习活动、构建工作评价制度、监督服务平台等,加强两者的互动,建立起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友好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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