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二十五章揭示万物循环运动规律为:“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王弼注曰:“行也,既大矣,于是周流不息;既逝矣,于是无远弗届;既远矣,于是复返其根”。 这一历程正诠释了“复”的思想内涵——万物因分受“道”的本质之德而生,故曰“大”,然而其存在状态并非静止不动,而是在与时俱迁的变化之中,在与他者的互动之中,在这过程之中可能会陷入蔽于主观之见或者逐于物欲的洪流之中,因而产生了对大道与常德的遗忘,忘却或偏离的本初状态,故曰“逝”与“远”;远到极处,物极必反,当领悟到自身的偏离之后,将自觉地开启与大道和本初自然的复归之路,自觉地由实然状态复归到自然与理想的状态,再次体现“道”与自然的价值,故曰“反”。
从万物“复归”的哲学角度去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便可以注意到,这一观念对把握、理解“不忘初心”的提出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中国共产党在历史的潮流中依“道”而生,从建立之时的弱小到逐渐壮大,在百年的发展历程之中,党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偏离初心、背道而驰的困境和矛盾。如何有效解决这一困境和矛盾,是党的建设中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和难题。正是基于这样的运思,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不忘初心”的时代命题,这与《老子》所提出的“复”的思想一脉相承。
1.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忘初心”的第一层哲学基础即是“返”,万物从“道”而出,并不断向远离“道”的方向运动发展,但这种运动发展最终必然会回到原点,这一逝一返,就是一个循环,《老子》称其为一个“周行”。这一运动方式《老子》称之为“复命”。《老子》以为,“复”的运动过程是恒常不变的规律,万物复命,这是不论古今,不论东西,永远在践行的真理,所以称为“常”。 “常”是普遍永久之义,是指“道”回返本源的特殊运作模式与规则。故《老子》称“道”为“常道”。在《老子》哲学里,“常”“明”与“复”是三个关系紧密的概念:“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第十六章)“道”的运行轨则是不断向本源回归的状态和过程,这种状态和过程叫做“复”;这种“复”的状态和规则是绝对的、普遍的,《老子》称之为“常”;能体悟“复”的“常”律就叫做“明”。可见“明”是一种智慧,具备了这种智慧,则能通。
“复”“常”“明” 三者的统一关系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实现长治久安的思想前提,那就是要充分明瞭执政之道—“复”这一普遍规则。《老子》哲学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执政的最根本规则契合,即是维持中国共产党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回归到最初的本源,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中国共产党在国内、国际上处在何种位置,应该永远审视建党时、革命时的初心,那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复”执政的之“常”,“明”执政之“常”。正如《老子》第六十四章写道:“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若不明共产党人的初心是维持党的活力和生命力的通则,而任意妄为,必有不利之结果。所谓“不知常,妄作,凶”(第十六章)。
2、有无相生,物极必反
“不忘初心”的第二层哲学基础即是“反”。事物变化发展的最大规律,就是一事物若发达于极点,则必一变而为其反面。故“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第五十八章),能维持其发展而不致变为反面,其中必先包含其反面的因素,使其发展永不能至极点。“守住初心”必须全面了解、明白对立统一的道理。对于党的建设和发展来讲,“对立统一”的意涵有两层:一方面,事物的存在发展都是相对的,《老子》云:“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二章)。《老子》的相对主义理论解释了治国理政的道理,那就是党不能脱离群众而存在发展,党和群众共生共长,相反相成,相互制约,相互补充,而且两者的关系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党作为执政者,绝不能忽视群众的价值,不能偏重于某一方,而应该构建一种辩证而自然和谐的关系。
另一方面,物极必反。当前,党中央之所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苍蝇老虎一起打,正是因为如果任由腐败行为继续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党内就会崩溃,党的执政地位必定会被推翻,中国的改革发展成果也将化为灰烬。党作为领导者,要清楚地意识到其影响的层面扩及国家整体,执政者“食税之多”、“以智治国”与“求生之厚”(第七十五章),将会给党和人民带来莫大危害;从反面来看,如果党内腐朽不堪,人民为了求生存,铤而走险、相互争夺,民之“轻死”与“难治”,反而将执政者带入无法维持国家政体正常运作的困境。《老子》认为作为执政者必须为人民的兴亡与祸福担负主要责任,而带给人民苦难致使国家的根源,就在于执政者的贪欲和强制。有鉴于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体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强调治国需先治党,治党需先治心,在国家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要时时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绝不能任由党内腐败者任意妄为、危党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