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的实现机制是通过遵循金融运行规律,运用信贷、保险、基金等金融组织方式,将金融资金注入到扶贫产业项目和贫困农户手中,以此激活其他潜在的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和管理等)加入到贫困地区生产发展和人力资本积累过程,最终形成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可持续的发展能力(李伶俐2018)。金融扶贫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它利用地区本身存在的资源优势,通过金融机制的介入,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给予地区金融性帮助,让地区实现发展,通过本身带动地区脱离贫困。而所谓的农村金融扶贫制度是指农村扶贫金融组织以贫困农户或贫困地区扶贫经济主体为服务对象,以扶贫项目或扶贫产业为金融服务着力点,通过开发扶贫金融资源,创新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安全稳健地满足多样化扶贫金融需求,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而形成的金融运行机制及其制度规范的总和。金融扶贫是当前我国农村扶贫的最有力措施之一,而我国的农村金融扶贫以小额信贷为主,通过给予农村扶持性金融贷款,为农村生产活动提供资金,让贫困人口实现自主脱贫,由点到片,由片到面。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开始逐步将扶贫政策从早期单纯的“输血式”转向“造血式”为主,先后实施了“国家级贫困县”项目、农村发展扶贫项目和“国家级贫困村”项目,采取了包括资本补贴和小额信贷在内的多种扶贫方式(J. Labonne and R. S. Chase, 2011).以小额信贷为主的农村金融扶贫就是“造血式”措施的典型代表,它要实现的并不仅仅是帮助农村贫困地区脱离贫困,它要实现的是让农村贫困地区发展自主产业,提高自主生产力,通过自身创造发展动力,进而推动农村贫困地区的快速发展,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