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等职业教育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方式和方法来划分,主要划分为三种培养模式[1]:第一种培养模式是以美国、加拿大为主要代表的所谓北美模式,这种培养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一切以社会和企业需要为前提,特别重视专业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所教的内容与就业的需要紧密结合,这种培养模式培养的学生学习时间可长可短,都实行学分制,学生每学习完一门课程或一类课程,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只要学习完学校规定的基础课程,还可以获得比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低半级的副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所获得的学分在本科层次的院校都会获得认可,这种做法为今后有意愿继续深造的学生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他们培养的主要目标是能适应各种岗位要求和需要的、既要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要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的技术型专业应用人才;而第二种培养模式主要是以德国为代表的所谓欧洲培养模式,这种培养模式的特点也是注意理论学习和专业实践相结合,在学校里,学生一方面要接受正规的职业教育,另一方面,为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校还会在整个教学计划里安排大量的时间,让学生自觉到企业进行长时间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在人才培养方面,学校和企业的分工非常明确,学校主要负责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课程的教学和相应的考核,而企业则依据职业岗位的标准和要求,主要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培养和考核,在德国,他们对聘任高职院校的教师在资格上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担任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教师,首先要具有博士学位,同时还必须有三年以上在企业工作和实践的经历,大部分在高职院校任教的教师都是兼职教师,并且大都具备双师资格,即所谓的双师型教师;而第三种培养模式是以澳大利亚为代表的所谓澳洲培养模式,这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以行业为主导,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证书为导向,其具体做法是:依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认证标准和框架体系,由相关行业的培训机构,来具体制定相应专业岗位能力的各个不同等级标准和专业岗位课程的开发,高职院校和相关行业、相关专业岗位培训机构共同负责对高职学生开展相应的职业教育教学和专业培训,并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各行业、各专业岗位能力的标准,对所开展的高职教育教学和培训结果进行评估,对评估合格的高职学生,颁发给他们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我国高职教育从二十一世纪初开始得到了较大规模的发展,2006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了文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这是一份全面提高和发展我国高职教育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自那时开始,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和高职院校无论是办学的质量、还是办学的数量和规模都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虽然如此,但由于我国发展高等教育相比国外发达国家毕竟要来得晚,许多高职院校在办学经验上还处在摸索阶段,甚至是在照搬国外的办学模式,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因此,在具体培养高职学生综合能力方面确实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比如:培养的方式和方法单一,培养的手段还不够高明,办学的指导思想和观点还没有真正跟上时代的步伐,培养出来的毕业生与社会需要不是很相称等,对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企业、社会与各高职院校在认可度上有着比较大的分歧,高职院校自己认为是很优秀的、相当不错的学生,但社会和企业却往往不认可、不看好,相反,高职院校自身认为很一般、甚至是比较差的学生,进入社会后却往往表现得十分的出色,干出非常不错、甚至是惊天动地的成绩,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在认识和认可度上的偏差,究其原因大多是高职院校在具体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层面,特别是对高职学生开展综合能力评价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不甚合理所至,因此,构建一套科学、合理、恰当的高职院校学生综合能力评价指标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