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失业率居高不下,现行失业保险无法为这一群体提供失业保障,如何解决大学生失业问题、保障大学生免受失业的危害,成为加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不可逾越的问题。大学生的意愿与需求是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前提与基础,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需要资金支持。基于此,本文分析应届大学毕业生失业现状、大学生的客观需求和资金能否筹集,认为建立应届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制度是可行的。
3.我国应届大学毕业生失业现状
《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 数据显示,我国2017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此外,居国际劳工组织统计数据知,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失业率为5.7%。然而,《201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显示,我国2016—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失业率基本维持在8%以上,高于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我国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大学毕业生的失业生活保障制度亟待建立与完善。
4.应届大学毕业生群体的主观需求
“被调查者的状态”与“是否支持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卡方检验的显著性水平为0.037,表明在校大学生和2019应届毕业生对支持建立该制度具有强相关性,且两者支持建立该制度的比率高达95.7%,其中73位应届毕业生的支持率为100%,且在校生的支持率达94.05%,说明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符合广大学生的意愿和需求。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者中因“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大”而支持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有169人,占总数的68.42%,斯皮尔曼相关系数为0.291,两者具有低度相关关系,这表明就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被调查者需求这一制度以缓解压迫感。
5.失业保险费资金筹集的可行性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支持建立该制度的被调查者愿意为此缴纳参保费用,并提供了最大的可接受金额,为失业保险费资金筹集提供了现实基础。此外,谭金可、王全兴(2012)[1]认为可以利用结余失业保险基金奖励企业积极雇佣新增劳动力,以此回避学界对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失业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等诘难。统计部门数据显示,我国2017年社会失业保险基金共结余5552.4亿元,结余量大,可为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