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导航 » 教育 » 正文
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更新日期:2020-06-09   来源:   浏览次数:209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调动兼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学校应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健全相应激励机制。(一)实行绩效工资我国目前尚未

 
 为进一步调动兼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学校应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健全相应激励机制。
(一)实行绩效工资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兼职教师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兼职教师绩效考核办法,采取按课时数计算的基本课酬加绩效课酬的工资制度。根据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对接的专职教师、学生、学校督导、教师本人等六大评价主体,按不同的权重采取百分制考核打分。各评价主体的权重分别为15%、20%、25%、15%、15%、10%。总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70-79分的为中等、60-6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人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前四个等级的绩效课酬,不合格的无绩效课酬,仅基本课时费。
(二)采取多样化的激励措施
考核结果优秀的兼职教师除了给予较高的绩效课酬之外,学校颁发优秀兼职教师荣誉证书,并签订长期劳务合同,任职达到2年的,从第3年开始每年适当上调基本课时费,且根据需要配教学助理。考核结果为良好、中等的兼职教师除了给予相应等级的绩效课酬,应加强沟通交流,鼓励其向优秀转化。考核为合格的可发放一定的绩效课酬,并及时反馈考核意见,必要时给予一定的指导或培训,督促其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相关工作。对于不合格的兼职教师根据劳务合同及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课酬,且不再续聘。除此之外,凡是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相关工作管理的,皆给予符合规定的工作津贴。另可根据需要设立教学纪律、教学成果、关爱学生、特别贡献等专项考核奖。如此形成“你追我赶”、“优胜劣汰”、“优教优待”的良性竞争局面,既可进一步维持优秀兼职教师的稳定性,又能吸引高水平高职称兼职教师的加入。
点击在线投稿
 

上一篇: 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下一篇: 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相关论文导航
 
 
 
 
 
 
 
相关评论
 
分类浏览
 
 
展开
 
 
 

京ICP备2022013646号-1

(c)2008-2013 聚期刊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仅限于整理分享学术资源信息及投稿咨询参考;如需直投稿件请联系杂志社;另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