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支持
在农村地区,派系最初的形成虽然有可能出于人情关照、道义责任以及亲缘、业缘、地缘关系,但随着利益原则对农村社会关系的全面渗入,利益目的在导致派系形成的因素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无论是精英农户还是普通农户,派系都发挥着利益诉求工具的作用,农户参与农村政治生活时,从派系中捕获的组织支持感便是这种作用的体现。对于普通农户而言,派系扩大了其公共物品需求的告知力,正如“庙宇复修”这一案例,一些老年村民的需求经本派系精英传达,最终上升成为村集体层面的公共事务,在此案例中,派系为普通农户提供了工具性的组织支持;对于精英农户而言,派系实力是票选实力的直接体现,是其能够在村庄中发挥影响力的根基,正如“婚宴服务队纠纷”这一案例,派系精英与其它派系的纠纷,获得了所属派系普通农户的附和支持,最终上升成为派系之间的矛盾,在此案例中,派系普通农户为精英农户提供了情感性的组织支持。总体而言,组织支持是派系重要的功能与表征,为派系网络提供了稳定的派系单元;当派系具备组织支持效能时,它也就具备了将自身公共物品需求推至村集体决策层面的底气,同时也具备了对现存公共物品进行群体性破坏的能力。
2.精英动员与示范
作为一种非正式组织,一个派系能否获得高效能的组织行为能力,不仅在于派系自身是否拥有基本的社会资本存量,还在于是否存在一类具有动员与示范能力的精英,这类精英出于公益、地位、声誉或向本派系村民负责的考虑行事,而不仅仅是为了追求个人物质利益 。派系精英的动员与示范在派系建构组织行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动员与示范有积极的一面,正如“村道整修”这一案例,精英农户在项目筹备期间表示了主动承担村自筹部分资金的意愿,做出了积极的示范;在项目实施时,派系精英又动员各自亲友出工,进行了积极的动员,在此案例中,精英农户起到了正面的动员示范作用。与此同时,这种动员与示范也有消极的一面,正如“荒山植被破坏”这一案例,精英农户的盲目组织动员,使得荒山植被遭到了破坏,村庄原本能够由荒山植被自行供给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公共服务也因此遭到不可逆的破坏,在此案例中,精英农户起着错误的动员示范作用。总体而言,精英动员与示范下的派系行为是一种组织行为,其以精英农户为中枢,以普通农户为机体,精英中枢节点的信息交换与普通农户的机体支持相辅相成,提升了派系的集体行动能力,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单元,但同时这也意味着公共物品可能遭到有组织地破坏。
3.派系博弈
在现阶段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伴随派系而生的派系博弈实际上是以派系为组织依托,旨在改变现存利益分配格局的集团竞争行为 。对于S村而言,派系博弈的核心并非现存利益,而是铝土矿资源开发所带来的预期利益。2012年,S村拥有铝土矿资源储备的消息得到确认,随后某地方国企将在两年内承包开发的消息传出,众多在外人员闻此消息返乡,S村的派系格局落稳并在两年间发生了多次派系博弈事件,各派系精英目标直指下一届村主任职务,希望能以S村“代理人”身份参与到开发利益分配的第一线,“村道整修”便是期间发生的典型案例,派系精英竞相出资、动员亲友出工整修村道,实际上是一场提升地位、积累声誉的博弈;“荒山植被破坏”事件是期间派系博弈最直接的体现,各派系组织人员“竞赛式”地占用S村的荒山,种植花椒树、枣树,其本质上种植的是“赔偿依据”。
然而时至如今,S村铝土矿资源仍处于待开发状态。从开发消息落空的2014年年底至今,S村的派系博弈状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对部分派系精英的实地访谈中,笔者发现一些派系精英认识到S村“没有哪一帮人占据绝对优势”的事实,“黄”姓与“王”姓村民(派系3精英)认为“只要保持住现在的局势,就谁也不会吃亏”,“秦”姓村民(派系4精英)认为“铝山摆在大家面前,就算花钱也多买不来几张选票”,S村的派系博弈进入了一个类似均衡状态的阶段;2014年后,S村的公共物品供给不再带有太强的私人利益目的性,“庙宇复修”、“土产网络销售服务”是其中的典型案例,虽然期间也发生了“婚宴服务队纠纷”这种公共服务纠纷的案例,但其利益出发点与铝土矿开发利益无关。从整体上看,此阶段S村的各派系达成了一种默契,即保持现有格局稳定。
总体而言,当村庄利益格局处于非均衡的状态之时,公共物品的供给或者破坏可能会作为一种派系博弈手段而呈现;当村庄利益格局进入相对稳定的状态时,派系网络则会更多嵌入正式制度中来发挥维持稳态的作用,村庄公共物品的供给或纠纷将趋于正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