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高校科研合作网络知识治理内涵
知识治理的概念最初由Grandori(2001)提出,知识治理即是对组织相关知识活动过程的治理。由于知识具有隐性、独立性、不可教学性和复杂性等特征,会阻碍知识转移与共享的绩效,所以知识治理,它意味着部署治理机制,以降低由于上述特征而导致的共享、集成和创建知识的成本,以最大程度地从知识治理过程中获得净收益。对知识的理解,可以从结构观、过程观和制度观进行诠释。结构观主要研究知识活动的组织机构形式如何更高效促进知识活动绩效;过程观则旨在借助正式和非正式机制以实现知识活动过程的最优化;制度观则是主要研究知识治理机制的设计。制度决定了组织机构职能和活动内容,而组织机构运行和活动内容又反过来影响制度。
从知识治理视角来理解地方高校科研合作网络,必须要结合知识的三个维度来解释。
1.知识的隐性
高校科研工作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其经验、想象力、知识运用、团队默契力、研究能力、研究风格和性格等千差万别,难以用文字、语言等描述清楚,具有隐性特征,且这些隐性特征对高校科研合作网络的建立、稳定和运营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隐性知识会依附在高校教师日常工作之中和组织所认同的信念、文化及目标之中。高校在建立科研合作网络(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时,首要考虑的就是组织的愿景是否与团队大部分成员的隐性知识是否一致,然后还要考虑全体成员的隐性知识是否具有趋同性。科研团队如果没有诸如工作标准、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等相一致的隐性知识,组织绩效将会非常低下,甚至是名存实亡。
2.知识的异质性
高校教师由于成长环境、接受教育程度及价格理念等不同,各自关注和研究的知识领域是不同的,使得每个人所掌握的知识存在着异质性。异质性使得知识整合和碰撞带来无限可能的创新,这就需要设计并建议一个良好的协同机制实现异质性知识的交互创造,以保证科研合作网络的高效良性运行。知识异质性使得知识活动呈现非均衡性,这又造成了不同学校、不同教师之间产生知识势差,这既表现在知识的数量上,又表现在知识的质量上。从静态上看,知识势差可能会形成“木桶效应”,但从动态上看,知识势差又会促进高校间和教师间异质知识的耦合和创新。我们在建立科研合作网络全过程,应充分考虑学校间和个体间知识的异质性和势差的存在,确立主导学校和科研团队的领导者,运用机制去推动异质性知识的融合和优势互补,提升组织科研合作绩效。
3.知识的粘性
所谓知识粘性,即知识的转移和共享存在着困难,需要付出一定时间、脑力和多次沟通与传递等成本。它受知识本身特征、知识供需双方特征、知识转移环境和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等影响。因此高校科研合作网络建立和运行时,必须要考虑知识粘性造成合作效率低下的现象,需要通过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文化吸引、目标愿景等正式和非正式机制来降低知识粘性,而当成员一旦融入科研团队之中,知识粘性又会反过来维护科研团队的利益,这对提升科研团队的绩效将是十分有益的。
总之,地方高校科研合作网络的知识治理就是在充分考虑知识特征和知识维度的前提下,建立正式的高校科研合作网络平台,通过制定相应的运行机制和评价机制,依托开放的组织环境和共同愿景来实现高校科研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推动科研合作绩效的提升。
(二)地方高校科研合作网络知识治理模式
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大学研究规模和范围的扩大以及知识在生产过程中的更重要的作用,已经将高校科学研究由传统校内非正式组织模式转变为校校、校企、校研及校政之间的合作研究,也使得合作网络的治理方式由传统的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向知识治理方法进行转变,用知识治理的视角来揭示地方高校科研合作网络的运行机制。
知识治理机制,就是利用正式和非正式的组织机制,协调高校之间开展科研合作活动所涉及关系的制度安排。它包括诸如薪酬激励、组织的价值观和信念、项目参与、管理层控制等正式组织机制和文化、目标愿景、内在动机、心理契约、成员感知、网络、实践社区等非正式组织机制。本文主要探索合伙制和契约制两种知识治理模式在地方高校科研合作网络的运用。
1.合伙制
合伙制是指通过与特定的合作伙伴的关系来发展、共享和创新知识。科学研究通常涉及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合作各方之间的深入互动,因此它往往会形成相对于特定上下文的隐性知识,这些隐性知识一般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难以估价,团队之外的人很难以识别、复制和使用它们,并且在科研合作网络中,也很难以一个具体的形式显现出来,往往只能以心理契约、共同愿景等方式融入科研团队工作之中。
以前面10所地方高校为例,南京医科大学+江苏大学基于专业学科目标一致,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基于专业相近与专接本学历提升合作关系,可以考虑在学校层面建立以合伙制模式为代表科研合作网络,对团队成员进行准确定位,确定主导学校和团队领导者,制定团队目标愿景和科研成果分配和奖励机制以达到提升团队科研绩效的宗旨。根据知识治理理论,团队成员从其他成员那里获得知识量取决于三个因素:(1)成员互动,即合作学校及团队成员之间非正式交流的程度;(2)关系质量,代表在信任和互惠的基础上发展良好关系氛围的程度;(3)伙伴网络联系,表明合作学校及团队成员通过彼此获得更广泛的团队外知识的机会。因此地方高校通过建立科研合作网络,开展学校和团队间的反复互动为双方建立信任和互动提供了提高关系质量的机会,科研成员在进行知识共享时,将会导致双向的大量知识通过团队组织的半透膜边界流动,最终结果是,每一方最终从他们所获得的知识收获,将多于他们在给予其他成员知识访问权时所失去的,即知识共享不是零和游戏,双方最终获得的好处要大于各自独立拥有知识的简单加总。
2.契约制
契约制是指科研团队成员之间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他们通过合作、谈判、协商等方式形成团队共同愿景和短中长期目标,并达成共同的工作方法而互相承担责任,最终达到团队与成员双赢的目的。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或是制度的保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是很显然,双方所需的互动比合伙制更少,成员间紧密联系的程度也较低,发生更多的学习和知识共享的机会也将减少。此外,契约制很可能会使得主导学校和团队领导者的知识流出超过流入,降低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学校的核心科研人员进入该合作网络中开展科研合作,其知识的流出又会损害本校和本成员知识资产的独特性,这些特性最终会降低团队的研发绩效。因此,结合地方高校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由地方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来组织地方高校建立以契约制模式为代表的科研合作网络,如开展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财政资金投入效益分析项目,可以将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4所国家示范院校通过契约模式组建科研合作团队,并与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合同,通过协议来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