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即简政放权,增强科研人员自主权,科研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合理使用和分配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和调剂更加简化,科研人员可以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安排使用,不再设置具体的费用比例;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提高间接费用比重,高校可以根据科研人员的贡献水平自主调节薪酬发放比例,加大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对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不再设置比例限制,且可以对年度剩余资金进行结转;进一步放宽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高校可根据需要自主制定相关费用管理办法,科研人员经费报销更加便捷;另外,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政策也不断放宽,高校和科研人员可以自行采购科研仪器和设备,相关手续更加简便快捷。
“管”即规范管理,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这就需要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提高大家的知情权,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性和可靠性;绩效考核更加严格,要求高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管理权限,严把审核关,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降低财务风险;积极构建监督评价体系,从而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减少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操作,防止随意挪用科研经费,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服”即改进服务,为科研人员提供跟优质的服务。要求高校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现代化的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和数据共享,减少科研人员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困难;进一步简化报账程序,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的服务,解决科研人员“报账难”的烦恼。让科研人员可以从繁琐的报账事务中解脱出来,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上述变化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科研经费的管理流程,将有效地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但管理流程的简化也带来了新的问题。